不过常在河边走,湿鞋是早晚的事,1978年5月份,王桃玉因为盗窃被抓,直接被判刑三年。
在监狱的这三年时间,王桃玉如饥似渴的学习各种犯罪知识,以及各种反侦察经验,没事就和狱友深度交流,总结相关经验。
刑满释放之后,王桃玉彻底放开了手脚,开始疯狂的盗窃和抢劫,手里有了钱就去赌博,就这样折腾了四年多。
1986年3月24号,王桃玉再次被抓了,警方当时能确定的,他一共做了35起盗窃和抢劫的案子,实际上的数字,可比这个多多了。
1986年9月4号,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聚众赌博罪,一审判处王桃玉死刑。
判决结果出来之后,王桃玉直接懵逼了,这也太狠了,这点小事直接就死刑了,那肯定不能等着吃枪子,必须想办法跑出去。
但是眼前他想到不任何办法,而且那时候的二审很快,所以不出意外的话,王桃玉马上就要枪毙了。
结果没想到的是,一审判决下来后的第二天,机会就出现了。
由于当时天气很热,看守所里没有风扇,虽然犯人热不热无所谓,但是还有看守的管教呢,尤其是死刑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得时时刻刻派人盯着。
当时王桃玉所在的监舍,热的像一个大蒸笼,管教们都不愿意干这个活,所以当时领导们商量了一下,不行就把犯人带出来,放到审讯办公室里,然后派出15名管教,轮流值班看守。
由于当时条件简陋,审讯办公室就在看守所的院子里,是一排平房,监狱这边也没多想,觉得犯人手脚都被绑上了,肯定出不了啥事。
但是他们完全低估了王桃玉的能力,这小子手里有活,手铐和脚镣他是有办法打开的。
王桃玉被拉到审讯办公室之后,他敏锐的觉察到,自己死里逃生的希望来了。
当时和他关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死刑犯,名字叫刘欣雨,和王桃玉一样,也是一审被判了死刑,在等着二审结果。
时间很快到了9月27号,这天下午三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派人过来,宣读了两个人的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明天早晨八点钟,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