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两年时间里,警方调查此案时,也曾多次找过张本岭,有一次张本岭和这个警察说道:“就王希元这样的,还想杀我啊,他太笨了,还把尸体藏到那种地方,要是我的话,就直接烧了,肯定没处找。”
当时办案警察以为这就是一句玩笑话,也没当回事,这次会议上突然想起了这件事,再联想到张本岭的从业信息,突然产生了怀疑。
警方接下来马上对张本岭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这小子不仅有作案动机,还有处理尸体的丰富经验。
但是面对警察的询问,张本岭却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在3月9号这天见过王希元。
警方又来到商河县殡仪馆调查,3月9号这天张本岭没有来过殡仪馆,当天的火化记录上,也没有王希元的名字,并且随后十多天的火化记录,也全部都是真实的。
但是警方从殡仪馆了解到,按照当地的规定,正常死亡是不需要警方出死亡证明的,只要当地的村委会出具火化证明就行,有了这张火化证明,去外地火化也可以。
了解到这个信息之后,警方又对商河县周边多个县市殡仪馆的火化记录进行调查,很快就有了新突破。
从3月9号这天开始,张本岭在十天的时间里,一共往临县的殡仪馆送去了五具尸体,证明和手续都是完善的,到目前为止,在他身上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但是警方觉得调查方向并没有错误,于是又调查了3月9号之前的火化记录,在经过大量调查工作之后,一个在2008年火化的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这个人姓丁,他已经第二次在火化名单上出现了。
根据记录显示,张本岭在2008年12月份,在临县火化了这个姓丁老人,但是在2012年3月9号,这个老头的名字,又出现在了另一个殡仪馆的火化记录上,送尸人依旧是张本岭。
两次火化的死者信息一致,也排除了同名的可能性。
警察马上去丁姓老人的家里调查情况,老人的家属告诉警察,老人的过世和火化,都是在2008年12月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