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天,早晚温差非常大。
夸张到什么程度,冷空气来一波,白天穿短袖,晚上裹棉袄。
任有苗就是在该裹着棉袄的天气,倒在了离家不远的下水道。
万盛派出去的人,找到他时,他已经没气了。
全身赤裸,仰面朝天,双目圆睁倒在下水道口子上。
照片上,精瘦的任有苗左手捂着脖子,手已经被鲜血浸染。
右手握有一把拆信刀。
据记载,当时负责痕检的费了很大力气,才将刀从他手里拔出来。
“一刀毙命。”范世谙指插在脖子上的拆信刀,“对方身手不错。”
除了脖子上这处刀痕,根据法医记录,他身上还有多处瘀伤。
再结合,大部分瘀伤都在手臂外侧,推测是防御伤。
也就是说,对方的身手可能在任有苗之上。
“老大,你看他瘦的跟猴一样,跟万盛描述的壮硕,判若两人。”
这样的身形,不敢说一手捏十个,一手提两个,对史泰而言还是轻轻松松的。
范世谙在档案里翻找了一番,找出一张照片。
人造胸肌、腹肌、大腿肌。
再搭配上合适的衣服,不摸的话,还是能唬人的。
“嘶...”史泰倒吸一口凉气,“杀手的钱也太好挣了。”
“这比网恋奔现翻车,还要触目惊心。”
史泰隔着衣服捏一把自己略有些平的胸肌,有些心动,问,“我搞一幅怎么样?”
“喂奶吗?”罗莉插嘴。
办公室安静了几秒,继而发出爆笑。
曹斌他们队还没适应二队的聊案过程,笑的就差滚到地上去。
“哎呦...不行了。”曹斌捂着肚子直起腰,乍然看见史泰的脸,脑海中就自然冒出史泰喂奶的画面。
他连忙站起来,逃离现场,在走廊上,毫无顾忌地大笑。
当着人面笑是嘲讽,背着笑,那就是个乐子。
曹斌深谙此道,笑声越来越远,直到笑声从楼下传上来。
他已经领着自己队的小伙,跑到楼下,笑个畅快。
二队其他人也没好到哪去,但胜在跟史泰相处时间久了,没了外人的带动,也就慢慢止住笑。
范世谙擦掉笑出的眼泪,重重拍史泰的肩膀,“没那个实力,我们不搞这套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