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丹姐只是跟我加了微信,并没有马上就给我安排事情做,反而是让我先去娱乐场所工作一段时间。
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我进到了一个酒吧,做服务员的工作,当时我是真的挺秀气一男孩,面试很快就通过了。
那是在桂林市中心正阳步行街的一个酒吧,名字叫穆斯,现在好像还开着。
当时的老板姓姚,经理是个30多岁的微胖女人,一头长卷发,是叫赵姐还是秦姐我忘了,她会英文,那时候很多外国人来酒吧玩,都是她接待的。
我的领导是个叫梁姐的高瘦高瘦的女人,挺严厉的,但对我挺好,教了我很多。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寒假在酒吧工作我是真的学到了很多,也见识到了很多,原来有钱人是那么的有钱,是真的像电影里面一样,可以把钱当手纸一样往天上撒。
那时候的生活不知道用纸醉金迷这个词来形容合不合适,反正就是见识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一些人情世故啊,撩女孩子啊这些。
当时那个酒吧里面有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孩,她是那个酒吧的女DJ,怎么说呢?
当时那个酒吧的女DJ有两个,一个是开场的时候就在了,一直工作到散场结束,而我喜欢的那个女DJ是固定每天晚上12点钟才上场,到凌晨2点左右的时候才走。
我为什么会喜欢她?那当然是因为她漂亮呗,而且在酒吧那么多美女里面,她是第一个对着我笑的女孩,可能是我暗恋吧,每次看到她上场我都特别开心,总是时不时去看她,她好像也会看我几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所以那时候更加确定了我要赚大钱的心,我觉得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我都可以拥有。
其实后面我找过她很多次,去了很多地方的酒吧,但是都没找到,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这一行工作,如果大家伙看到一个小腹部位有一个“妖精的尾巴”纹身的女DJ,那很大概率就是她了。
在酒吧打工的那段时间,可能是因为见过很多富婆带鸭哥的原因吧,我也偷摸着学了很多哄富婆的东西,就这些被人唾弃的玩意在我后面几年的盗墓生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直到寒假快要结束的时候,丹姐才主动联系我,说要给我介绍一些人认识。
也是在那里面我才知道了丹姐所说的“路子”。
没错!就是盗墓!
那个时候还分着南派和北派。也就是南方盗墓团伙和北方盗墓团伙。
两派的习惯不同,很多分工和能力也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