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路给了,你们选吧。”朱楠武摊了摊手,好整以暇的看着有志青年一行十来个人。
有混子一脸的绝望害怕,试探着开口问道;“能不能不去警察局?我们可以给你钱,求你就放过我们这一回。”
“反正我们也没有对您造成任何损失和伤害,您一看就是那种有本事,能干大事的大人物,就大人有大量,把我们这些小人物当成个屁给放了吧。”
其他混子也跟着附和,都说愿意掏钱换朱楠武放他们一马。
很可惜,他们找错了人。朱楠武又岂会缺那几个钱,他现在最想要做的就是用这帮混子做引子,去收拾报复,欺负到他头上的李文龙。
所以,即便面对十来个混子的哀声求饶,朱楠武依旧是直接拒绝,似笑非笑的挑挑眉;“不可以,做错事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两个选择,选一个吧。”
十来个混子闻言不禁如丧考妣,一个个面露土灰之色。
他们真的很后悔,为什么要为了那么点钱,就来招惹这个煞神。打打不过,想要逃走虽然还没试过,恐怕十之八九也是痴心妄想。
眼看着就要被送去警察局,十有八九得吃牢饭!
这一刻,十来个混子们无比的痛恨那个雇佣他们来教训朱楠武的家伙。
然后一行十来个混混,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最后异口同声的选了第一个选择。
这是对现在的他们来说,最有利的选择。
拦路抢劫的罪名,一旦被坐实会有多严重,他们混了这么长时间自然清楚。
相对的,寻衅滋事,意图暴力伤人就要轻的许多。而且还是未遂,如果再加上一个是被雇佣的帮凶,那罪名就更轻了。
只要脑子没问的,都会选第一个。
至于说供出雇主,有损江湖道义之类的,呵呵,别开玩笑了,他们就是一群街头小混混,哪来的什么江湖道义规矩。
再者说,那个雇主雇他们来对付这么一个跟恶魔样可怕的家伙,根本就是在坑他们。
害的他们现如今这么惨,他们又岂会还替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