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领,一些部落确实有这样的规矩,只要有人杀了部落头领,这个人就是新的部落头领。”
独臂男子的声音发颤,一半是激动,一半是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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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领的杀伐果断果然异于常人,不,就他所知道的那些部落头领,没有一个人有这种本事。
原本看到部落被狼部落围攻,他十分担心,因为人员数量相差太大了,那些奴隶都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真正有战斗力的,加上自己,都只有三十一人。
在超过十倍于己的人力面前,一个人的实力再强也有限。
二十几头野狼,只在对方发起第一波进攻时,咬死了几个人。
对方都是长期打猎的好手,第二波进攻就一下子砍死了五头野狼,这样的损失是巨大的。
然后,加入到野人战团里的奴隶也被砍死了几个,让三十个野人的压力大增。
三十个野人里,肯定有人后悔加入银狼部,只不过在这种时候,后悔已经没用了,不然说不定真的会有人临阵倒戈,投降狼部落。
没有人想到,头领突然在这种时候暴起,直接一路飞窜到狼部落,路上不与任何人交手,一击瞬杀了狼头领。
他本来也担心狼部落的人不服气,只要现在狼部落有了新头领,战争将会继续。
而他万万没想到,狼部落的所有人居然直接跪拜头领,想让头领成为狼部落的新头领。
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忠诚度的说法,都是以强者为尊,所有人只崇拜强者,这样的崇拜甚至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
什么从一而终,什么报仇雪恨,根本不存在。
你被人杀了只能说明自己实力不足,那就让杀了你的人来坐你的位置好了。
所以,在樊晓晓击杀狼头领的一瞬间,狼部落的所有人对她的看法立刻改观。
会做吃食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本事,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生存才是排在第一位的。
你做的吃食再美味,前提是要先有食材。
亲眼目睹她杀了狼头领,大家才觉得,这才是一个头领应该具备的才能。
听了独臂男子的解释,樊晓晓终于明白狼部落的人跪拜自己的意思了。
呸,这么多人,养不活啊!
“告诉他们,让他们重新选择自己的头领,咱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