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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繁华下,并不能掩盖迷宫是个血肉猎场的本质。
“不过就算这也比做个普通人好。”诺玛双眼转了转,叹息一声,“我们家七个兄弟姐妹,只有我的生活最好了。”
“做农夫的哥哥姐姐,时刻要担心天气、灾害和收成,一年也赚不到10个银币;做学徒的弟弟妹妹,则每天被师傅打骂,干辛苦的工作,整整十年没有报酬。”
“甚至有去当兵的、做盗贼的...现在我只有剩下三个兄弟姐妹了。”
半身人的生活一直很不容易,娇小的体型让他们在劳动上很不占优势,只有刺探、冒险比较适合他们。
所以要么危险、要么贫穷,生活艰苦的同时还伴有很多欺凌。
“人类也差不多,贵族老爷们压榨起来可比对外族都狠!”
威斯坦声音也有些沉重,“悄悄告诉你们,其实我就是因为杀了人,才逃到迷宫街当冒险者的。”
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他自嘲一笑。
“曾经我是个猎人,日子过得也算平稳,但村里勋爵的儿子一直作福作威,欺负年轻女孩,抢占田地和牲口。”
“那天他霸道到我亲戚头上,当时年轻气盛的我忍不住给了他一箭!”
“无论所有人再怎么恨他,但杀了贵族的子嗣,按法律就会被绞死,我也亏是比较幸运,得到大家资助的钱,穿越半个王国逃到了迷宫街。”
“估计就算我现在回去,也会被立刻抓起来。”
贫穷、困苦、无奈背井离乡...迷宫至少给予了出路,这大概就是它如此吸引人的原因。
生命始终可贵,但有的时候很多东西却远比命重要的多。
范伟听得有些沉默,他真的是非常幸运了,基本没吃什么苦,还有系统帮忙安身立命。
看着默然的队友,对这个有神灵的世界,他不敢说什么大话,只有祈愿式安慰道:“会好起来的。”
“总会有看不下去的人,来改变一切的!”
“会有吗?”疑问不知道来源于谁。
“会的,而且已经存在。”范伟仰起头,发出低低感叹,“无论在过去还是将来。”
“星星火光永远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