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高歌又躺了一会儿,直到完全醒了盹儿才去吃饭。
吃罢饭,高歌催曲大娘曲二娘去歇息。曲大娘曲二娘剁了那么些肉确实累了,就将灶间交给高歌收拾。
高歌先将肉馅放进井里,又很快把灶间收拾干净,坐在枣树下继续发呆。送吴夫人什么礼物呢?
唉!想不出。还是做鸡爪子吧。看不见鸡爪子也不馋,看见了就忍不住了,鼻子里都是无骨鸡爪的味道,高歌吞了吞口水。
前世光吃了没做过,高歌凭记忆捣鼓了一个时辰,当一盘金黄油亮又泛着点微红的鸡爪子摆在曲大娘曲二娘面前时,她们着实被飘散的陌生又好闻的味道惊到了。
在大宏国鸡的吃法很简单——炖。只有皇室才有大厨用鸡肉做菜,那是普通百姓想都想不到的。富裕人家过年时会杀只鸡,鸡爪子炖了有味儿没肉,解不了馋,但也舍不得扔。
“姥姥,快尝尝。”高歌把碗送到曲大娘曲二娘面前。
曲大娘曲二娘每人拈起一只端详着,好像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咬了一点儿,细细咀嚼,有点甜,有点酸,有点辣,回味还有点麻。甚是好吃。
“歌儿,小厨神哦这是怎么做的?”歌儿最会把没人吃的东西做成人间美味,曲二娘越发觉得歌儿不是一般娃。她也曾看见过跟在可儿屁股后面,畏畏缩缩的那个小女娃,可不是眼前这般说话爽快,做事利落雷厉风行有头脑的。怎么就判若两人了呢?
曲大娘细细品味,忽然道:“是了,我说怎么觉着不一样呢,原来是没有骨头。”
曲大娘一说,曲二娘也恍然大悟,“对哦,没有骨头。”
“一个小鸡爪子怎样去的骨头呢?”
古代没有激素、催熟剂,所有动植物都是自然生长,鸡啊猪啊的要一年才长大,才能卖或自己吃,因此不存在肉鸡(即激素鸡),也就没有肥大的鸡爪子。家养的鸡的爪子干干巴巴的,曲二娘觉得去骨头很困难,见高歌做的鸡爪子虽去了骨头,但还是完整的一个,不禁咂舌。
高歌嘻嘻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做,还担心把鸡爪子弄成碎渣子呢。”
说着,高歌捏了一只鸡爪子放进嘴里。
“唔,好吃好吃。”味道刚刚好,比她前世吃的有过之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