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以人为本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667 字 2个月前

ps:感冒期间七月还是坚持着写,求保底月票安慰下(>_)

在看完全程后,专鲫觉得在竞技场内,无论驰逐、蹴鞠还是角抵之类都太过平淡,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于是他建议赵无恤加入持械战斗厮杀。

“自吴人建国之初,斗剑便是军中常有之事,此类格斗并非纯粹的杀戮,它展示的是吴人的勇气、技艺和力量,那些最令鬼神愉悦的东西,是献与鬼神和水伯的血祭。胜者拥有宴饮、享乐与荣耀,而英勇战死的人也会得到敬意、被人怀念。对于斗兽的死囚而言,此处则是鬼神审判之地,是还其清白的最后机会。”

在言偃将这段话一字不落地翻译过来后,赵无恤脸色微沉。

从春秋一直到三国时,吴越之地可没有后世的小桥流水、温文尔雅,而是民风彪悍的边地,君不见项王三千江东子弟,东吴丹阳部曲都是骁勇善战之辈。

正所谓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鱼稻富饶,不忧饥馁,其民众信鬼神,喜淫祀。吴人有句话叫“宁可无食,不可无水”,水稻以水为主,江南又多水患,所以吴人从断发纹身防水开始,对水有一系列祭祀和禁忌。从初生的婴儿被抱到水中沐浴为始,到死后以船棺入殓为止,不知有多少与水有关的活动,因此水神的祭祀较多。

所以,吴国人为了在“鬼神”和“水伯”面前表现自己的勇敢。常常陆能搏虎,水能擒蛟龙(鳄鱼),南方的野蛮习俗一览无遗。斗兽、斗剑风气也渐渐流行。

和西方的古希腊、罗马类似,吴越之地,最初的角斗是人与人之间的拳斗角抵,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人与猛虎、熊罴、豹、野牛、甚至是鳄鱼鲨鱼的肉搏。到了后来,为了寻求更大的血腥,赢得鬼神更大的恩宠,吴人开始流行剑斗士:两个斗士手里拿着一尺或两尺长的利剑或戈矛、盾牌相互刺杀。

他们日夜相击于震泽北岸。常常为了取悦鬼神、吴王与贵族而搏杀到死,死伤者岁百余人。但还是有无数人趋之若鹜。于是当这些剑士们被孙武组成密集方阵,冲向楚*阵时,方能所向睥睨。

言偃不太高兴:“这本是蛮夷之俗,缘何要引入中原。这不是以夷变夏么?”

专鲫道:“此事对于小司寇大夫来说好处多多,子游你只管为我转译即可!”

言偃无奈,只得继续为专鲫转译道:“如果小司寇大夫能在竞技场里让轻侠和死囚们以剑相厮杀,或与猛兽搏斗,至死方休,一定可以为陶丘带来更多贸易,让府库内装满天下诸侯各式各样的钱币。因为世人皆有好斗之欲,观看斗剑可以让他们得到满足,从而使陶丘更加安宁富足。”

无恤听罢。沉吟片刻后说道:“就跟斗鸡斗犬一样?我知道人们看这两种比赛时乐见血肉横飞,最喜欢的则是赛后将失败的鸡犬砍头那一瞬间。由此可知伯鱼你说的没错,人们的确是喜欢血腥。若是将南方斗剑和斗兽之俗引入竞技场中,的确可以获得很大的利益,吸引更多的人来观看……”

君不见古罗马的角斗行业如此兴盛,这就是人类骨子里的好斗和残酷在起作用!

闻言后专鲫点头称是,一旁的子贡,乃至于言偃都大惊失色。以为赵无恤被他说动了。

俩人正要劝谏,却听赵无恤斩钉截铁地说道:“然而不行。哪怕有再多的利益和好处,我都不会让斗剑、斗兽进入竞技场中!”

专鲫愣了:“既然有好处,为何不可?”

“因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推广斗兽、斗剑,这是在用别人的性命来为自己取乐,是君子不能做的事情。我举几个例子罢,桀纣暴虐,残民以逞,所以他们被汤武行仁,吊民罚罪了;当年莒子庚舆喜欢剑,每铸成一剑,必以人试剑,岁杀数十人,终于成为国人大患,于是他被驱逐。总之,用残害民众来满足自己意愿,最终只有这种下场。”

专鲫哑然,但他还是坚持道:“并非单单是取悦观看者,也是在取悦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