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里,王喆突然就闭了嘴,眼睛也不自觉的瞪大了许多,看样子,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不对,他跟我翻过一次脸,我俩那次吵得还挺凶,还动手来着,鼻子都打出血了。”
“因为啥啊?”我直接问出了口。
“是这么个事儿,那暂好像是12年还是13年夏天,我记不清了。我们一帮哥们儿在他家喝酒,喝着喝着吧,酒不够了我那朋友就说他下去再买一箱。”王喆大哥说着说着,语气里已经多了几分愧疚,“他不下楼买酒么,出门之后,我和那哥几个就发现下酒菜也不够了。我当时也是喝的五迷三道了,他家那个小炕扒狗儿朝我叫了两声,我就说吃的不够,咱把狗勒了炖了吧!”
听到这个事儿,我心里'噌'的就窜起了一股火,刚刚才接手熊熊和福福那一档子事,现在又给我听这个!
咱就不说别的,从法律层面讲,那只小炕扒儿也是他那个朋友的私有财产,没经过人家同意,他有啥权利说勒就勒啊!
还有,自己朋友养的狗,就因为下酒菜不够就给勒了,这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一瞬间,不管是好感还是同情,大哥在我这儿的那点儿善缘烟消云散,我看着他的脸就觉得可憎、恶心。
可我也知道,这件事我只是旁观者,没有插手的权利,只得忍着听他继续往下说。
“那几个哥们儿也都喝上头了,听我那么一说,就一起把那只小炕扒儿给抓住了。狗是我勒的,扒皮扒到一半儿,我那个哥们回来了,完了我俩就干了一仗。”大哥捂着脸说道:“我当时真是喝多了,被大家伙儿一架愣,就找不着东南西北了,事后我也后悔,咱就能干出这么不要脸的事儿呢!”
“后悔有用还要警察干啥?你现在能坐在这儿说这些话,是因为你杀的是狗,如果你杀的是人,你有机会后悔吗?”我语气冰冷的说道:“你那哥们也够可以的,就这样还能跟你做朋友,换作是我,我指定跟你老死不相往来。”
“他一开始也不搭理我,我就天天上他家道歉,就这么一个好哥们儿,不能因为这事就散了。”大哥低着头说道:“后来我又给他买了一只小炕扒儿,我俩这才…”
“不行,我得给他打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