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之所以大量的使用老衙役当副局长,是因为这些衙役虽然不是官员,但是他们精通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如果没有这样的一群人帮助,赵安的人是很难快速的上手行政管理的,毕竟术业有专攻。
但是也不能完全依赖于这一帮人,因为大明朝的衙役,大部分品行都不太合格,都喜欢压榨过底层百姓。
所以赵安只是利用他们,度过这个缺少干部的时间段,等到改革开始过后,大量的新干部成长起来。
赵安就会逐渐的,将这些人清理出去。
这是县以上的行政机构 ,对于县以下的行政管理机构。
赵安采用的是官——绅——民,三者共同治理的模式。
每个村的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村民大会。
日常管理由村委会负责,村委会分为三人,村长、会计、出纳。
村长由上级任命,会计通过考试选出,出纳由村民选举。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村长决定怎么花钱办事,会计负责记账,出纳负责管钱。
管钱的人不能花钱,花钱的人,不能管钱,专业的记账,交给专业的人。
每年,各级政府都要公示各级政府的财政花销,既接受全体百姓的监督,也接受上级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旦发现有任何贪污腐败,或是渎职行为,都要接受惩罚。
所有的公务人员,也都要公示自身及其家庭的财产情况。
同时,赵安决定 ,将保宁府所有的无主土地 收归国有。
从下达这条政令开始的一个月内,凡是原地主,必须拿着地契,重新登记土地,不重新登记的,统统当做无主土地,收归国有。
对于保宁府内,所有人,不再收取丁口税,在农村实行摊丁入亩。
凡是重新落户保宁府的人,每人都可以在当地分到3——10亩土地的承包权。
这部分土地,一直到承包人死后,才重新划分,只需要上交少量的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