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灭族

银狐 孑与2 1644 字 2个月前

他说忠诚,勇敢,一往无前是军人的美德。”

老队长诧异的道:“没错啊,这里面可没有仁慈和怜悯什么事,你对敌人仁慈,怜悯,就是对我们自己人的酷毒和不公平。

所以啊,有机会能杀敌的时候,就千万莫要仁慈,你总不愿意看着自己人尸横遍野吧?”

嘎嘎烦躁的踢了一脚地上的沙土,惊起一大群苍蝇,等乌云一般的苍蝇群再次落地之后道:“再等一天,如果还没有漏网之鱼,我们就一路向北,与将军汇合。”

老队长大笑道:“你是校尉,你说了算,如果我是你,我就向东搜索一百里,抵达莫格部落之后再一路向北,作战吗,不在于你立下多少功劳,而在于你有没有把上一个任务完成圆满。

在军中,不出错,就是最大的功劳。”

嘎嘎拖着老队长离开了血腥之地,他对已经有些发酸的血液味道有些过敏。

彭良对这个孩子气的上司还是很喜欢的,身份高贵却没有什么架子,军中粗粝的狗食他一样吃的高兴。

为人虽然不懂得变通,却一字一句的把所有兄弟立下的功劳都写的很清楚,最后当着他的面让使者带回军部,相信大王一定能看到。

至于他总说血液之所以会发酸,是因为那些死掉的莫格人心里酸楚的厉害的缘故这样的傻话,彭良一笑了之。

这孩子总想着立功劳,立大功劳,期待着一战成名,恨不得契丹野蛮人也在就杀过来的心态实在是要不得。

他准备好好地劝说一下。

“老子当了二十几年的兵,脑袋上有过无数个上司,现在官职最大的那个,是我所有上司中胆子最小的。

所有想要当将军,并且奋勇厮杀的家伙,现在一般都埋在土里,不管他武功有多高,为人有多么的机智,下场都差不多。

校尉,咱们哈密国还算是清明,在这里想要当将军,没有战果是不成的,不过,前提是你运气要足够好,要活得足够久。

还不能出错,出了错,你就是傻瓜……”

不知为什么,嘎嘎很喜欢听彭良叨叨,尽管这些话,大王好像也对他说过,不过啊,大王说起的时候口气不对,看他就像是看一坨狗屎,不像彭良这样平和。

老队长在军队中的资历很高,高到超越了军中所有人,包括冷平,王胄,还有孟元直他们,这样的人一生中经历的战争是哈密所有人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嘎嘎准备听他的建议,继续在野马谷狙击敌人一天,然后就向东扫荡一遍。

白白等待了一天之后,嘎嘎就带着五百骑兵向兀鹫盘旋的地方拉开散兵线横扫了过去。

兀鹫盘旋的地方就一定有死尸,这个道理荒原上的所有食肉动物都知道,因此,散兵线驱赶出来最多的不是人,而是成群的野狼和各种野兽。

嘎嘎很聪明的以这些被驱赶的野兽为前驱,组成了一个很另类的战术同盟。

有了这些野兽的存在,那些躲在草丛中,或者山包后面的莫格人就无所遁形,野兽才是荒原上最好的毁尸灭迹的好手。

野兽的目标和嘎嘎的目标严重的一致,即便是有些聪明的野兽向两边逃亡,也会被骑兵们用火药弹威慑的继续按照既定路线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