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盔上一团白烟迅速升起,看着就像要成仙一样。
“那边,他在那边!”
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汤磊就迅速带人围了上来。
前后双方距离其实也就百米的样子,但秦风实在溜的太快。
利索的干掉两人后,他看都没看,撒丫子就往树木茂密的地方钻。
后面一帮人不停的开枪,但激光制导的“子弹”并不具备穿透性,所以全都被各种障碍物给挡了下来。
“草他娘的,这小子滑的像个泥鳅一样!”汤磊一边追一边骂。
就这还是白天,居然都能被他靠着偷袭干掉了四个人。
要是在夜晚,视线不明朗的情况下。
这小子怕不是直接得起飞了?
咔嚓!
跑在前面的一个兵,在追击过程中突然踩断一截树枝。
下一秒,藏在底下的绳套突然收紧,死死套住了他的脚踝。
跑步时被绊倒过的人都知道,当腿静止不动,身体还在因为惯性向前时会发生什么。
砰的一下!
这家伙根本来不及反应,脸朝地重重的砸在地上,摔的眼冒金星。
后头追上来的汤磊看到这一幕,眼睛珠子都差点儿瞪出来了。
我日你大爷的!
这小子居然还特么会做陷阱!
虽说只是一个最简易,最基础的套脚绳结。
但秦风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完成布置,这心理素质简直稳如老狗。
汤磊没做任何停留,甚至没去管这个中陷阱的倒霉蛋,再次加速朝前追了过去。
此时此刻,他已经不再对秦风有任何轻视和小瞧。
而且,他可以百分百肯定,秦风是有实战经验的。
虽然,汤磊搞不明白一个新兵蛋子,哪来的丛林战斗经验。
但眼下绝对不能再给秦风任何机会,否则他还会通过各种偷袭的手段,不停的蚕食队伍!
砰砰砰......
突然,一梭子子弹朝着汤磊打过来。
他几乎是下意识的朝着树后飞扑躲避。
他朝着两侧看了看,发现不仅仅是他,还有不少人也都找掩体躲了起来。
汤磊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镜子,朝着枪声传来地方照了照。
发现前方居然是一个隆起的小土坡,秦风以土坡为阵地,对他们阻击。
在对战中,通常占据高处的人,更能够占据主导优势。
这也是为什么在战斗打响前,狙击手和机枪手总要抢占高处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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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
秦风趴在地上,居高临下一帮侦察兵隐藏的位置。
只要有人敢冒头,他立马就是一梭子子弹过去。
当然,也有头铁的,想通过快速更换掩体的方式,和他拉近距离。
但最终的结果,就是被一梭子子弹直接打的脑袋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