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舞辻无惨,平安时代的贵族,存活千年的鬼王,另外号代称(屑王,苟王,惨惨子)
为寻得完美永生之法,此鬼无所不用其极,可为父,可为母,可厚脸给人当儿孙,可屈身男下做花魁。
但,人生跌宕起落,遂运之,遇绝世神医起起起,遇天照神子落落落。
莫方,无大碍,只要屑肉不息,就生命不止。遂苟之,勇敢惨惨不怕困难,猥琐发育起起起....
如此,醉生梦死享千年,结果黄粱梦醒,天照火种仍在人间。
如果黑夜能蒙住我的眼,是不是就可以假装看不见~
怎料,眼睛一闭一睁,二五仔竟在我身边。
眼观敌方,享日月同辉,争百花齐放。
再看我方,送完人头送城楼,送走老板放烟火。
只闻一声呱~叫,命数在劫难逃
身绝于蛙口,气绝于扎心,命绝于烈阳。
遂,卒之
然,魂身虽灭,意志不息,努力化为诅咒之身,继续探寻生命奥义。
今生超进化,摒弃了紫藤弱点,还能重见光明。不仅武力值不减,还随身携带一座城。
城中的蠢货下属死了,可他们的技能还活着。
凭此,他如何不能笑傲人间,长长久久活到宇宙湮灭也不无可能!
然,天崩开局,曾经神憎鬼厌的小老弟,力压头顶,曾经恨之入骨的二五仔,顶头压力
苦不堪言的鬼王,此刻只想仰天长啸,怒斥一声:“恋爱脑的下场,就是不得好死!”
鬼王曰:遇事不决,先苟为敬。瞅准时机,终能翻身做主把歌唱。
凭着一股逃离乐悦月掌控的信念,惨惨子终于压下了磨磨头,荣获得了身体控制权,
俗话说的好,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虽然上面那句话对于现在这个情况实际关联不大,但它却呈现了一个作者的恶趣味以及凑字数作用。
惨惨子曰:只要能活着,性别无所谓,人妖无不可。
阴暗狭窄的暗巷里,出现了一扇不符合现代钢铁建筑风格的木门。
一位身着黑底绣花和服的美艳少妇从门中缓步走出。
乌发盘起,似雪肌肤,妩媚眼妆,艳红朱唇,端的是一副高贵冷艳的范儿。
凭此就能看的出来,咱们的惨惨子出门前是有好好打扮过的。
完全不像我们的悦月酱,不梳头,不化妆,凭张脸就活的糙,随便套件衣服就到处晃。
往后尽量像惨惨子学习!ok?(乐悦月:随便吧,看心情。)
结白的足袋踩着木屐,步步生莲的从寂静的巷口阴影处走向热闹的街道阳光下。
忽的,惨惨子的脚步在离步入光明的前一刻停了下来
苍白无血色的手缓慢抬起,微微颤抖的指尖试探的伸向眼前金色的光。
一触即回,再翻转手心,惨惨子死死的盯着自己的指尖,没有焦炭的黑,没有灼烧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