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为了给秦小雨赶制衣服,她匆匆洗漱就出门了,没仔细瞧过镜中的模样。
今天有幸一睹原身的真面目,真是让人惊叹不已。
原身拥有一张精巧秀气的脸庞,冷艳又纯净。
这样的美貌,放到现在,绝对是娱乐圈里的顶级流量。
宋暖暖对着镜子看了好一会儿,心里暗暗感叹:原身居然用这样柔弱美丽的面孔,扮演一个悍妇角色,真是让人想不通。
正当她沉迷于自我欣赏,秦凌云已经醒来了。
宋暖暖走进屋里,鼻子一下嗅到一股焦味:“糊了?”
“嗯。”秦凌云回应得低沉简洁,头都没抬,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那碗糊掉的粥。
他似乎并不在意粥糊了,只是专注地用筷子夹起一点,放进嘴里,平静自然地嚼着。
宋暖暖心里纳闷,忍不住伸长脖子,好奇地往秦凌云的碗里看去。
只见那碗大米粥白一块黄一块,显然,她硬是把粥煮成了“二合一”的效果。
似乎还没完全糊透,还能看出米粒的形状,闻到淡淡的米香。
在这个讲究节约的年代,人们对食物向来珍视,即使有点小问题也不舍得轻易扔掉。
所以,宋暖暖也默默起身,走进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同样糊掉的粥,然后在他旁边坐下,准备陪他一起享用这“特别”的早餐。
“你找个时间把那间屋的炕砌起来。”秦凌云说话平淡如常,仿佛讨论的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宋暖暖顿时一头雾水,心里嘀咕,这男人也太小气了,就因为粥煮糊了,就这么冷淡。
回想起原身之前的表现,似乎从没因为做饭问题惹他这么不高兴。
她赌气般舀起一勺粥,用力塞进嘴里,好像要用这种方式告诉秦凌云,糊了的粥,她照样能吃!
“下周我上夜班,白天砌炕。”
秦凌云快速吃完早餐,撂下这句话就径直走了。
早晨的阳光洒满乡间小路,胡长风刚打开家门,就看见秦凌云已经在门口等着,他嬉皮笑脸地打趣:“哎呀!云哥,今天怎么特意来接我?”
秦凌云不理他的调侃:“下周跟我一起上夜班。”
然而,胡长风却得寸进尺,继续开玩笑:“这是想天天来接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