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宝刀未老白鑫虎

降神 老实人12 2614 字 1个月前

除了沾染上的一些血,别的嘛事也没有。

妖族的生命力,在这一刻彰显无疑。

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凉气。

这不可能。

小主,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生物。

连手炮的直接硬轰也不行?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吗?

一时间,贝恩斯有些无法接受。

这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但这时不要说了,于和已经上了。

马金莲发也感叹。

为什么要把马家的神兵送给于和?

就是为了这一刻的。

你不给于和,这时谁上?

光有神兵,没人使用,也不过是宝物生尘,糟蹋东西。

神兵这种东西,只有在最适合的人手里,才能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过女人对于和根本没有怎么注意。

她伸出一只手,托着香腮,在众人脸上,一个个的看着。

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而于和。

自然有别的人去对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老男人,一头的白发,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这明明是一个头发像雪一样白的老头子,却拥有一身夸张健美的肌肉。

这肌肉,仿佛是斧刀所雕刻的,坚实,健美,块块垒垒,有如石雕。

这样的一个人,谁敢相信,是个老人?

就听这个老人发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来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挡住了于和。

圣教虽衰。

还不至于连一把神兵也没有。

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这末法时代,手执此刀,竟然仍然能迸发出无上刀气。

有的神兵,锋锐至极,不需要刃及于体,光凭借剑气,就能杀人于无形,人死之后,身体上没有切开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红,这是剑气,或刀气侵入人体的证明。

在此气刃的攻击下,普通人是触之即亡。

因为看不见,所以防不胜防。

而使用此神兵的人,他可以催发无形剑气,刀气,也可以不催发。

你从外表很难推断。

如果你当对方每一刀,每一剑,都在催发剑气,刀气,如此一来,势必会吃大亏,战得十分艰苦。

但若不把这玩意当一回事,粗心大意,因此吃了亏,想必死都不甘心吧。

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的确是不好。

可于和,不是一般人。

他是天才。

天才这种存在,是不能以常理而论之的。

这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狗的都大。

从能力上看,简直是两种生物。

只有天才,才堪被称之为人。

普通的人,啥也不是。

正如此时,于和一把剑,他竟然轻轻松松就抵住了白鑫虎。

要知道,这个白鑫虎可不简单。

时至今日,江湖上仍然有虎爷的名号。

白鑫虎,过往在江湖,绝对是大佬级的人物。

他的武功也十分高。

并不是浪得虚名的人物。

这一番发威,直让人心惊肉跳,胆战心寒。

很多自觉得自己武功不错的人,现在把自己代入到于和身上,只觉得自己下一刻怕就要死了。

白鑫虎看似老了,却是老当益壮。

老而弥坚。

看似老了。

但却是更加厉害了。

小瞧他,就会死。

一把刀上下翻飞,好似白光化虹,直往于和身上去了。

但这时,也是见证于和强大的时候。

他一把天命玉剑,每每当其面而迎之。

白鑫虎一刀劈过来,他就一剑迎上去。

然而,他的剑,自始至终没有和白鑫虎的刀直接硬碰。

而是利用了贴平的原理,在白鑫虎锋芒的刀下还击。

刀弯,剑直。

于和就利用直比弯长的那么一点点进行反击。

一般来说,二人交手,要么是一招一架,一来一往,你攻我守,我攻你守,这么有来有往才像样嘛。

又或者你用快剑,快攻。

不管对方什么招,你要么先发制人,要么后发先至。

总之就是比对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