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花优雅从容地喝着牛奶,吃碰上三明治。
我有些不自然,还是坐下来,“你在哪里上班?”
“十涪江打捞公司。”
“什么?”
我没想到沈小花进了我的公司,“你在公司做什么?下水还是保洁?”
小主,
沈小花白了我一眼,“我大学读的是会计,我当然是管钱的。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打捞公司挺赚钱的。”
“你真的打算一直在这里工作?”
我还是想把沈小花赶回老家,看到她,我总能想到小时候在她家吃的苦,受的委屈。
“当然,我签了十年的劳务合同。”
沈小花吃完饭,把盘子拿回厨房,回房间收拾一番,直接出门。
我比沈小花晚出门,没有去公司,而是去了李叔的典当行。
一是,看看李叔,李叔对我一直不错。
二是,把之前在老杨家集锁龙井底带出来的蓝色夜明珠卖了。
既然下山了,没‘功德’钱可花,自己手里得有钱。
何况,吴凯替我出的五年房租钱,我得还给他。
李叔又瘦了,神色间带着疲惫,眼底有一抹乌青。
他看着我进门,失神地望着我。
“李叔,我知道你爱吃香蕉,专门从山上给你带了一挂回来。”
我把还带着青色的香蕉放到柜台上,顺手掰了一只,自己吃起来。
李叔眼里迸出耀眼的光芒,“沈明州,你小子这两年去哪了?连电话都打不通,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李叔,我的阳寿长着呢,怎么可能轻易死。”
“我第一次看到你,你就是一副要死又死不了的气色。”
“我不会有事,倒是你李叔,瞧瞧,你是不是房事过度了,阳气严重不足。”
李叔笑着抬手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胡说八道。”
两人寒暄一阵。
都说人与人之间相处讲究一个缘分,我和李叔相处一直很融洽,哪怕两年没见没联系,我对他没有陌生感。
最后提到我来的目的,这一次我只拿了十颗蓝色夜明珠过来,先探探市场。
我献宝一样递到李叔手里,“李叔,给我估个实价。”
我死死地压下激动的心情,下一下千亿富豪就是我沈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