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史密斯先生宛如一只倔强的雪人,不肯承认冬天的结束,春天的到来。
他怒吼道,“都是你!都是你这个坏蛋!如果不是你老子现在已经坐上船离开纽黑文这鬼地方了!
都怨你!
我的钱没了!
你也别想好过!”
愤怒的史密斯先生吐沫横飞,生气至极,他挣扎的站了起来,摇摇晃晃,仿若风中残烛。
因为刚才的殴打,手都有些颤抖的他,居然颤颤巍巍的从衣服的绑带上,抽出一把刀。
湛亮的刀身雪白无比,反射着昏黄色的鲸鱼油灯与月亮冷白色光芒的混合颜色。
“都是你害得!我要杀了你!”
颤抖的声音配上颤抖的刀尖还有一个疯掉的人,疯狂的朝着道格这边刺来。
只可惜他的身体不受他的使唤,左摇摇右晃晃,像是一个醉鬼就是不走直线。
“您还真是喝多了啊!尽是说一些胡话!就让我来帮您醒醒酒吧!”
道格说着就从衣服底下掏出了一只袖珍精巧的枪支,这可不是什么使用火绳或者遂发的老旧货色,而是采用撞针和雷汞的新玩意。
道格用了二分之一秒的时间掏出枪,又用了二分之一秒的时间打开了保险。
静静等待了片刻。
当史密斯那摇晃的刀尖和摇摆的身体,就要触碰到他汗毛的时候,他扣下了扳机。
撞针划破纸筒,敲击在经过钝化处理的雷汞上。
雷汞引爆。
子弹被爆炸而产生的膨胀气体推出枪膛。
“砰!”
两人之间不到一米距离怎么会走火?
史密斯先生虽然身体还站在那里,但是他的脑袋却像是一个被重击敲爆的西瓜。
红色与白色的液体喷洒一地,甚至道格的脸上和衣服上都溅上些许血点。
静谧的街道上回响着枪声,道格拿出雪白的丝绢手绢,擦了擦身上的血渍,朝着缓缓倒下的史密斯的尸体,缓慢地吐出两个字,“晦气。”
明明知道谁没点保命的手段还要袭击?
明明知道螳臂当车还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