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就想问原告律师先生,您撒尿分几道叉,您的亲戚邻里还有朋友都知道么?
我想是不知道的。
我想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也不会每掌握一项技能,就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法官阁下,我想您也一定这样认为。
至于原告律师说的第二个问题,枪并非量产产品,市面上购买不到。
这我也可以解答,这柄枪是我的好朋友制作并且赠与给我的。
雇佣高飞后,因为这把枪比较沉,我就将他交给高飞让他保管。
原告律师,如果您认为我是杀死史密斯先生的凶手,请您给出更多的证据。
法官阁下,我说完了。”
道格重新坐下了。
他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首先是因为事发当场,就只有他和小擦鞋匠还有已经死去的史密斯三人。
史密斯已经死了,死人当然无法说话。
小擦鞋匠也不必担心。
那当然他说什么是真相,什么就是真相了。
至于其它的像是指纹血迹皮屑毛发之类的刑侦手段,或许在两百年后能指出凶手是谁。
但是,在十九世纪,合同上虽然可以按手印,但是却还没有人将指纹甄别纳入刑侦体系。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那柄枪上有道格的指纹又能如何呢?
这把枪,本来就是道格的,有他的指纹难道不正常。
原告律师听到高桥的话,没有立即回话。
因为,他真的没有更多的证据了。
小擦鞋匠的人际关系实在是太简单了,简单到让他只能发现最浅显的证据。
而对于道格-克莱登的调查,就更加尴尬了。
虽然他的人际关系,看起来比小擦鞋匠复杂的多。
但是,在短短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随时死去都不会有人关注的小流浪汉。
对他进行调查,就像是调查一张根本没有过往痕迹的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