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有违天和

千岁摆手拒绝了,她自有术法能保持身体洁净。

男孩这才用清水擦洗身子,又换过新的衣裳。

乞丐也能这么爱干净?怪事。她在一边看得啧啧称奇,结果男孩的目光扫过来,她只好悻悻背转过身,不看了。

这小鬼好似不愿在她面前袒身。

既然这样,她也不打算告诉他,自己能扩开神念,不须用上眼睛也能把他看个一清二楚。

再说,这么p大点孩子有什么可瞧的?

男孩换好衣裳,就下楼觅食去了。

驿站无论何时都可能有客上门,不似城里的酒楼按三餐时间提供食物。这里的厨房菜式很少,但提供糙米红薯粥,各式小咸菜,还有热乎乎的包子馒头。

男孩带着银子下去,上来时举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是两海碗的红薯粥,两个咸鸭蛋,一盘腌萝卜,还有两个肉火烧。

他睡了整整两天,又帮着千岁对付木婆婆,这时早饿得前心贴后背,恨不得啃掉半头牛。再说千岁虽然看起来纤巧,但他总觉得这女人其实也很能吃。

果然千岁见了他端上来的东西,虽然嫌弃一句“糙得很”,但也坐下来举箸了。

粥米很糙,但胜在热乎,三更半夜吃上一碗,也能哄腹里一片饱足。

火烧的个头就惊人了,每个都抵得上她巴掌大,里头夹上卤煮到软烂的大肥肉和猪下水,咬上一口就满嘴滋油。

千岁只尝了一口就嫌油水太大,丢在桌上,自己舀着粥,斯斯文文地喝。

结果男孩啃完自己的火烧,稀里呼噜再喝掉半碗粥,又目光灼灼看向桌上那个。

“比猪还能吃。”千岁看他两腮撑得鼓鼓地,像偷油的小老鼠,有心再埋汰他,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只把自己碰过的那一小圈饼子撕掉,将剩下的递给他。

这个火烧,男孩吃进的速度明显放慢,称得上细嚼慢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