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平安知道,敖莹是真的不懂。
“血脉中的本性是压抑不住的,对血肉的渴望亦潜藏内心。你也就是生了副猴子皮囊,若身上血脉更为凶性些,宛如豺狼虎豹,怕不是早就将平安城的人类吃了——我不信你没有过这种冲动。”
他一定要跟李平安比个输赢似的,但李平安沉默半晌后,却也难免点了点头:
“我不否认,但君子论迹不论心,我没这么做过。”
“你觉得那些人类会想着某一天要吃光所有人么?”
“……”
“今日我见了那些百姓看待你我的眼神,他们忌惮你我,畏惧你我,唾弃你我。
哪怕我是个混血,也自认是个正儿八经的妖族,所以我无所谓这群人怎么看我。
他们在我眼中不过是种食物,忌惮我,我只觉得有趣。招惹我,我只会吃了他们。
但你不同。李平安,你心里越认为自己是个人类,你妖怪的皮囊就越会折磨你,让你陷入到自我认知的矛盾之中。
何必把自己模仿的像个人类一样——拥抱本性,回到你真正的族群中去,远比你遭受这平安城的冷眼要舒心太多。
至少在你回到平安城之前,我见过你把酒言欢,有不少由衷的笑容。
而回到平安城后,我只看到了无法喘息的压抑。
李平安,平安城不是你的容身之地。”
“多谢你能这般为我考虑。”
李平安叹了口气,
“我承认,跟那群妖怪一起吃肉喝酒的日子的确不错。
虽然我是个半妖,但对那帮妖怪来说,只要聊得到一起,也根本无所谓血统的纯正,远比在平安城的时候更自在。
且到底是披着这样的皮囊,总会有一些我无法认同的冲动——
明明除了这副皮囊以外,我所做的一切都何常人无异,我明明待人已足够友善,却仍然有太多人将我看作洪水猛兽避之不及……每当想到这里,我总会有一种将他们吃掉的冲动。”
“那你更应该离开这里。”
“如果不是我爹,我或许真的一辈子也不会回来了。”
“他不是跟你说过,希望你去到适合你的地方么?他可没有束缚你的意思。”
“我知道,但归属感就是这样的。”
李平安有意识地回看背上的小姑娘一眼,发觉两人的争论没有打扰到她的酣睡,才放下心来,
“归属感就是,我明明知道这个地方已不再适合我,我却仍然想要留在这里。
合不合适已不是我要考虑的前提。
重要的是,这里有我在乎的人。”
(呜呜十一要过去了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