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假如(三十一)

排骨,芥兰……

“你们喜欢吃芥兰?”

“白珩喜欢吃。”

应星蹲在渊明旁边:“白灼的,你会做吗?”

“把‘吗’字去掉。”

渊明笑了笑。

他已经差不多知道该做什么了。

“嘿,合着都没几个素菜啊。”

“都是肉食族。”

应星耸了耸肩。

渊明咧嘴笑了:“是吗。”

先把费劲的弄了。

翻了翻袋子,渊明愣了一下:“还买了只鸡?”

“嗯……白珩喜欢吃鸡肉。”

应星点了点头。

“哦~”

渊明挑了挑眉:“你了解的这么清楚啊。”

应星的脸刷的一下涨红:“我……我……我……”

应星刚要解释,渊明就摆了摆手:“做饭了哈。”

他先淘米。

先把鸡处理了炖上。

摸那个皮就是新鲜的,而且紧实。

这鸡得炖一会。

应星确实会做饭,但是他的手艺也就是一般水平。

所以他切菜。

渊明把鸡肉都剁开,把鸡尖扔掉,将鸡肉泡在水里:“炖点什么呢……”

“买蘑菇了。”

“那正好。”

炖鸡有个小小秘诀。

包括炖豆角和别的东西都可以。

先把主料扔在锅里炒香。

炖豆角之类的,都可以先把豆角扔进去炒。

豆角就是炒到发软,然后加水炖。

鸡肉也炒,处理完先泡水,泡完之后扔锅里炒,血色消失之后再加水和啤酒。

啤酒当然也买了。

这几个人聚会可少不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