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又是一声冷笑:“当然是干死你!”
他的话音落下,一个西装革履的白人大汉,嘴里叼着一根雪茄,手里拿着一把电锯,出现在二楼。
“哈哈哈哈!”
大汉大笑着走下楼,按下电锯的开关,电锯转动发出刺耳的声音。
这家伙名叫布鲁克斯,是拉斯维加城有名的电锯杀手。
当然了,没有人知道,他是电锯杀手。
他是退伍军人,由于在中东的战争中,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被迫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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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反侦察能力非常强,作案之后,毁掉所有可疑痕迹。
他平时经常做善事,口碑非常好。
再加上,他杀人完全是随机的,只是想要满足变态的心理需要。
警察甚至都没有怀疑到他的头上。
用电锯肢解人的尸体,让他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
自从他退伍来到这里的五年,他已经杀了十几个人了。
有本地人,有外地人,有外国人,有黑人,有白人。
在不同的地点,用同一种手法杀人。
这家酒吧,就是他开的。
他以前是不会为了赚钱杀人的,杀人只是他变态的喜好。
这次在网上接单,是因为他前段时间输了钱,连酒吧都抵押给赌场了。
如果不能赚到钱,酒吧就没了。
酒吧没了,生活就没有着落,那是不行的。
本来他的要价是比较高的。
陈雷没这么多钱,但开的价格,也可以让他把酒吧赎回来了,也就答应了。
但他提出条件,就是让陈雷把人带到酒吧来。
他之所以选择露面,不怕人看到,是想要把陈雷也干掉的。
只有把陈雷也干掉,别人才不会知道他所做的事。
至于多了一个郑风,那也不是事,一起干掉好了。
反正他为钱杀人,只这一次,这种事没打算继续干下去。
可悲的是,陈雷和郑风还不知道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