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爹都教给了他。
正是这些指点,这些细碎的生活,让他从一个产品,变成了一个人。
“……”
一言不发,顶着一张裂开的脸颊,约翰行走在纽约。
小主,
神速力过境如梭。
没有人能看见他。
哪怕同样是极速者的火车头,在神速力面前,也只是蜗牛。
约翰来到了巴克斯大厦。
在这里。
他暴打了士兵男孩,出了一口恶气,正式与过去诀别,与五号化合物告别,与实验室切割。
“真是想想就爽啊!”
约翰道。
他仿照着阿祖,幻想着前面有一个士兵男孩,然后挥舞拳头,拳头击空,他哈哈大笑。
是的。
没有在黑袍世界的紧张、畏惧,没有在DC的委屈、受苦,现在的他是如此强大,区区士兵男孩,吹口气就灭了。
他甚至要小心翼翼,避免一下子就把士兵男孩打死,导致不过瘾。
现在,就现在,他只要想,一秒钟就可以找到士兵男孩,做到与阿祖同样的事情。
但是没必要了。
谁会在乎一个士兵男孩呢?
他算什么东西!
他与官爹,那不是一个次元的生物,但凡有把两者相提并论、比较的心思。
那都是他这个好大儿的不孝。
“之后呢?之后发生了什么?”
约翰好奇,很好奇。
通过暴打士兵男孩,暴打过去,阿祖排出了五号化合物,斩断了两人的联系。
机缘巧合,他去了DC,经历了些许风霜。
那阿祖呢?
约翰抓来一个路人,使用超能力,读取记忆。
当他看到紫薯精灭霸算计官爹,他恼怒,火冒三丈。
当他看到阿祖突破天父,拥抱阳光,逆转战局,拥抱住了官爹,他羡慕嫉妒恨。
当他看到阿祖杀进白宫,他直呼“跟我一样!”、“我上我也行!”
当他看到阿祖扛走了振金矿脉,他一脸王德发,捧腹大笑。
“分不清,我真的分不清。”
不知不觉,约翰竟是泪流满面,他拼命来到这里,然后不知道要干什么,于是蜷缩在角落里哭泣。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约翰依旧是那个齁闷嘚儿。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走出实验室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