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当场击毙。
【真实不朽】挺好的。
好就好在,他可以随心所欲的享受各种枪械、热武器,所带来的加成感。
哪怕是加特林、坦克主炮,他也能手持发射。
输出个爽!
“哒哒哒!”
“biubiu!”
一个开火,一个红眼。
所过之处,擦着就伤碰到就嘎,强大而凶狠,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又不是超级英雄,何须圣母?
尤其是在美漫世界。
超级英雄要真是天降猛男,第一个要干的就是“编辑部”,而不是放任滋生罪恶的土壤存在。
比如浩克抓捕小队的负责人,撒迪厄斯·罗斯。
本来绿巨人、憎恶就是他催生的。
属于人嫌狗厌的家伙。
但他捅了这么大的娄子,都让憎恶在纽约市中心乱杀了,最后不得不借浩克的力量,才勉强搞定。
甚至让浩克也跑掉了。
给所有人心里留下了一个生草的“?”。
就这种货色,枪毙三天三夜都嫌少。
结果人家不止屁事没有,还平步青云。
在这种背景下。
任何一个喊着“正义啊羁绊啊”,然后与蛇盾局合作,签署各种协议,化身复仇者的超级英雄。
都有一种沃特公司包装过的,不伦不类的滑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