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灭口

按贾基尔的叙述,作为家族众多的年轻人之一,拉赫兰决定外出闯荡一番。一方面是为了增长见识,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换个地方碰碰运气。他打起架来固然是把好手,但是打理家族的生意可不是靠打打杀杀,拉赫兰的综合实力并不算出众,留在家里基本上不大可能卷得过自己那些兄弟姐妹。至于为什么选择来天际历练,拉赫兰主要是受到了瑞撒德的影响,和哈由这个大表哥没有任何关系。

尽管哈由自己坚持报喜不报忧的原则,但是他在离开艾斯维尔后混得不好,这在哈由的舅舅一家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否则他的父母也不用一直住在那棵老树上,早就像瑞撒德那样买一块地修建自己的家族庄园,或者像马德兰的家人那样在城市里买房子了。既然哈由家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明显的改善,那么只能说明这家伙没能继承母亲家族所带来的聪明才智,而是像他的父亲一样平庸无能。

同样是背井离乡闯天下的族人,瑞撒德可要比哈由强太多了。要知道,虎人的故乡处于热带,艾斯维尔的北部是一片大沙漠,而南方则是雨林。大多数虎人在外出游历的时候,都会选择木精灵生活的瓦伦伍德省,或者红卫人居住的落锤省。前者遍布森林,气候与南艾斯维尔相似,后者的沙漠环境更接近北艾斯维尔。再不济的,就会选择北方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西罗帝尔。而作为苦寒之地的天际,能往那里跑的虎人大多是亡命之徒。

可是瑞撒德不一样,这老猫在此前的大半辈子里都没什么出息,临到老了却砸锅卖铁凑出一笔还算可观的本金,跑到天际来了一把梭哈。这样的操作在绝大多数正常人眼中,都堪称行为艺术,头脑健全的人是不会考虑这种提议的。可是不到一年时间,这老家伙就发了大财,不仅买房置产,还继续招募家族里的年轻人扩大队伍。那些金灿灿的硬币可做不得假,尽管瑞撒德本人暂时没有衣锦还乡,但并不妨碍艾斯维尔的年轻人视他为偶像。

拉赫兰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复制瑞撒德的成功。他更年轻,还有一个非常有实力的家族作为后援,比起家境普通,几乎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瑞撒德来,强得可不是一星半点。如果能在天际打下一份基业,无疑会提高他在家族里的话语权,甚至可能导致继承顺位发生一些微妙而令人愉悦的变化。

而他的小妹妹阿吉斯,一直以来都被人戏称为拉赫兰的第二条尾巴,自然是要跟着哥哥一起走的。也正是因为阿吉斯要离家,家族才派出了贾基尔和马塔萨两个强力护卫。

“阿吉斯前年练成了柔爪,她可是家族最近三代人里唯一的成功者!”

小女猫笑眯眯地展示自己毛茸茸的手爪以及手中的小钱包,众人都是一愣,随后纷纷摸向自己的腰间。阿吉斯随手一抛,钱包划出一道弧线,掉进安吉怀里。安吉赶紧抓起,塞进了救星皮革那开得极低的领口,贴身藏好后,又把自己的弓和短剑挪到远离阿吉斯的地方。

“考虑到阿吉斯还这么年轻,成长的空间很大,假以时日,她一定能成为南艾斯维尔最强的盗贼,至少也是最强之一。”

贾基尔说得激动,哈由和拉赫兰也是满脸开心和骄傲,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不过其他人的表情就十分尴尬了,再强不就是个小偷吗,至于得意成这个样子?莱迪亚撇了撇嘴,一脸嫌弃地看着吹捧阿吉斯的三只猫,以及那个自以为偷东西很帅的小傻瓜。这让我再一次想起伦德对这个种族的评价:虎人藐视规则,他们热衷于作奸犯科,并且以能够逃避惩罚为荣。如此说来,真正令哈由感到难堪的事情,恐怕不是他之前的种种荒唐,而是他居然笨到偷东西的时候被人抓住……

一念及此,我不由得有些后悔,在自己的队伍里塞进这么块料,真的会是一件好事吗?

四只猫笑闹了一阵,哈由终于想起正事。

“这么说,你们是来天际做生意的?那怎么又卷到血月狩猎里来了呢?”

傻笑了一阵的阿吉斯又开始埋头吃肉,刚刚谈笑风生的拉赫兰也立时蔫了,扁着嘴看了一眼贾基尔,那老猫无可奈何地捂着肚子继续述说他们的经历。

拉赫兰一行人显然低估了在天际经商的难度。诺德人本来就极度鄙视虎人,把他们和亚龙人都视作野兽。在艾斯维尔的两个王国加入先祖神洲阵营之后,这种歧视逐渐升级为敌意,再加上虎人本身偷鸡摸狗,不讲信用,还热衷于倒卖违禁品,于是天际各大领地不约而同地禁止他们进入城市。

家族在这里没有任何影响力,不过拉赫兰觉得自己既不缺少启动资金,手下又有两员得力干将,站住脚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因此他并不屑于加入瑞撒德的团队,去做一个打工仔,即使这样可以迅速获得他急需的销售渠道。然而他本人缺乏商业头脑,一直没有能够找准目标客户,谁的生意都做,什么单子都接。甚至干过前脚买出一批货物,后脚又偷回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