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展光风成功抓到盗贼的时候,饭店门口传来一阵急速的脚步声及嘈杂声,“让开让开,公差办案”。官差终于到了。
四周看热闹的众人很自觉让开一条路出来。官府过来一共有三人,一个捕头两个捕快。带头的捕头皮肤黝黑,三十五岁左右的年龄,身材魁梧,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左脸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据说是当年他在抓捕疑犯时留下的。
从疤痕可以看出当时情况是如何的危险,要是疑犯的刀稍微偏移一点,他的左眼就肯定被挖出来了。从没有疤痕的英俊的右脸颊可以想象,这个捕头破相之前肯定是一个俊朗不凡的大帅哥。不知道是否左脸颊的刀痕太令人印象深刻,显得捕头的双眼比很多人都凌厉,不怒而威。
看到捕头进来时,展光风心中不免一热,没错,他认识这个捕头,其实不仅仅认识,应该说得上很熟悉。
十年前,一个失去了母亲的男孩子怀揣着一个陌生少女赠予的玉镯,颤颤巍颠地走进了一家当铺。那个小男孩要把玉镯典当了,给他母亲殓葬。
那时整个睦州都很乱,当铺附近就更乱,因为从当铺出来的人都会有一定的当银。小男孩去的那个当铺门口就有一群地痞在那里蹲守,随时准备洗劫典当了财物的人,这一次他们盯上那个看上去瘦小的男孩。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平常,几个地痞寻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开始围攻那个可怜的小男孩,之所以要围攻是因为这个小男孩虽然看上去是那么的可怜,但着实厉害,特别是眼中流露出的那股狠劲。
当这群地痞好不容易把小男孩摁倒在地时,他们才惊恐地发现有两个伙伴已经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杀了他”为首的地痞眼露凶光,这个小男孩看上去十岁左右就如此厉害,长大了还不逆天了。梁子既然已经结下,最令人安心的方法就是让他永远长不大。而且现在整个睦州乃至全国都乱哄哄的,杀死一个无依无靠的小男孩算不了什么。
小男孩听到这句话,绝望地看了远处的天边,天还没黑,熟悉的星空还没出现。也好,母亲应该看不到自己被杀的这一幕,而很快他们母子就可以相见了。想到这,小男孩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你们在干嘛?住手!”一声大喝如平地惊雷。一个身穿捕快衣服的人出现在街角处,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个捕快左脸上有一道深深触目惊心的指疤痕…
看到捕快来了,地痞一哄而散,连地上的赃物都来不及捡,当然更不可能照顾还趴在地上的同伴了。
破相捕快也没有追,他捡起地上的包裹,看到里面居然有上百两后,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皱眉问道“这两个人都是你打倒的?这么多钱你是怎么来的?”
“逃难来这里之前,家中从小就把我送到武馆学武,希望我能有一个结实的身体;而那些钱是典当了家中长物所获”小男孩忐忑地看了眼前这个面相不善的捕快结巴地道,那一刻,小男孩内心非常担心这个捕快会白吃黑,私吞了这笔钱,那真的是才离虎穴,又进狼窝了。
捕快也不起疑心,从展光风的谈吐来看,的确是出自富家子弟。与穷苦人家希望孩子寒窗苦读谋取功名不一样,富贵人家喜欢将子弟送到武馆学武,这就是所谓的穷文富武。
“把钱收好,所谓钱财不可露眼知道吗?”捕快沉声道。说完,把包裹塞到男孩怀里,然后一手一个将瘫在地上的两个地痞拎起来,大踏步地离开了。
捕快知道,不能把身怀巨富的小男孩带到衙门,不然真的是羊入狼穴了,那时候的衙门对于这些逃难户着实没有多少仁义可言,特别是一个怀揣百两白银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