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个明斯护法是所有人当中,武功最强的一个。”黄伊榕蹙眉道:“难道,这‘拜火教’有什么问题?”
郭旭扬将煮汤的火挑得更旺了些,“当初‘拜火教’只因收到不知名者送去的信笺,便派出多达三十名的精英参与夺取‘龙瀛剑’的围剿之战,然此次在江湖中闹得沸沸扬扬的‘唐王府赏剑大会’,他们却无一人参与。”在得知苍夜向唐王府索取了所有参会之人的名单之后,郭旭扬也问黄伊榕要了一份。他断定苍夜与龙瀛必是关系密切,故而对于此人的一言一行尤为在意。
“这个门派远在西域,也许……他们是没有收到风声?”
“榕儿,你可知,在你们唐王府的都城——长安城,某个不为人知的暗处,‘拜火教’设立有‘分坛’。据武林同道朋友相告:该分坛极具规模,且教徒众多。因此,赏剑之事,他们不可能不知晓。”郭旭扬斩钉截铁地道:“而他们明知此会却不前往,只有一种可能:他们事先已知,唐王府并无龙瀛!”
**“浅议”写文之五:
关于“设悬念和解伏笔”。
其实我个人总结一句话就是:写文就像“解九连环”,一边套一边解、一边解一边套。
“设悬念”和“埋伏笔”,我个人觉得比较接近,又不完全一样。
“悬念”更明显一些,比较一目了然、比较有吸引力或者说吸睛点,而且有时候“悬念”会经常在关键的时候cut地中断,吊起读者的胃口。而“埋伏笔”蛮多时候会比较隐晦,等到真正解开的时候,返回头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伏笔”。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定式,伏笔有时候也会很明显,或者说,比较明显,让人一看就知道:嗯,这里挖了一个“坑”,等后面去“填”。
而“解伏笔”我个人觉得,只要是把之前的“设悬念”和“埋伏笔”都“解”了的话,就可以都归到“解伏笔”这三个字里面去。
所以我个人总结的“解九连环法”的意思就是:一边“设悬念”或“埋伏笔”的同时,一边解之前伏笔,或者说,一边解之前的“旧伏笔”的同时,再设“新的伏笔”。然后重复这个过程,直到最后的章节末尾,伏笔都解完之后,小说也就完结了。这就好比“九连环”全部解脱、离开柄杆的终结。而整个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者自己得要记得之前挖了什么坑?埋了什么线?
PS:我其实比较犹豫要不要加那段小插曲,就是黄伊榕和郭旭扬吃早饭的那段。对于黄伊榕,我的设定里是从小比较“缺爱”又很厉害的高孤妹纸,所以碰到比自己更厉害又不失谦柔的帅哥郭旭扬,就会有点忍不住地少女心泛滥般的“花痴”。我是想把“黄和郭吃饭”和“黄和师父吃饭”的画面氛围做个对比,侧面反映一下黄伊榕的心境。但是,又很担心自己笔力有限,达到的效果不如人意,反而占了不必要的篇幅。犹豫来犹豫去的,最后还是决定:“想写就写”吧!
嗯……反正写完了,就这样吧……(本来想写烤地瓜、烤土豆、烤玉米、烤各种……然后万能的度娘告诉我:现在常吃的这些,隋朝的时候——都!没!有!……真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