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恭远离吟诗人后,快步走向帅帐,他既不事先禀报,也不打声招呼,挥挥手遣走守门之人,径直掀帘而入。“老……咳咳,宋王,这平遥,你要怎么打?”
被刘武周御封“宋王”的宋金刚,对于尉迟恭的随意无理,早已见怪不怪。他抬头瞥了对方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擦拭着手中的宝刀,说话语气毫无波澜,“区区平遥,想怎么打,便怎么打。”
“别和老子打马虎眼!我不想再看到我们的人死了!”尉迟恭暴跳如雷,抽出腰间钢鞭“砰砰砰”地敲打着宋金刚的桌案。尽管他已经压制了九成以上的力道,但还是敲出一个又一个的大洞,木屑纷飞,“快和老子讲清楚!”
宋金刚放下拭刀的绸布,暗叹一口气,“敬德,我知你心里不好受,但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不是么?”他顿了顿,复道:“还有,这是你打坏的第十四张桌子了。”
宋金刚的皮肤是土黄之色,他的眼睛不大,却相当有神,漆黑的眼珠深邃明亮,仿佛能洞穿一切。他的左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从颧骨直至下颌,狰狞的样貌与他温润的嗓音,颇不相符。下巴上满布细密胡茬,嘴唇微微勾起,透着自信,又多了几缕柔和。他的右侧立着一个刀匣,除了手中之刀,匣内尚插着五把长短不一的钢刀。
尉迟恭瞪着宋金刚,牙关暗咬,胸口起伏不定。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说,有满腔的怒火想要发泄,良久之后,他终究撇过头去,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我晓得。”
“前几日,我夜观星象,推算今夜无星月。待丑时,我一人杀上城楼,砍倒唐军军旗,打开平遥城门,你率军随后入城即可。”宋金刚见尉迟恭的情绪冷静了下来,才将攻城之法道出。
杀人、夺楼、开门、进城,简单而直接。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和你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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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人,足矣。”宋金刚站起身来,走到尉迟恭的身旁,轻拍对方的肩膀,“敬德,你别想太多了,天命不可违。”
“狗屁天命不可违!”尉迟恭心中腹诽,手臂一挥,索性将那半残的桌案,打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