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手机店里人不少,程军就自己先在一边看。
他看到蔡美娟跟店员讨价还价,好像她的钱不够买手机。
程军看到蔡美娟年轻,长得也不错,而且,看她的打扮,似乎是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的。
程军的兴趣立马转到了蔡美娟身上。
他心里起了歪心思。
于是,他上前跟蔡美娟搭讪起来。
两人聊了几句,程军可能觉得有些话在店里说不方便,于是就让蔡美娟跟他出去说。
他先走出了店,蔡美娟也跟了出去。
要说蔡美娟本身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在美容院工作的时候就经常夹带私活,后来又跟李某搞在一起。
那段时间李某也不怎么理她,也不给她钱花,所以她买手机钱也不够。
家里那个老公她根本指望不上,王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挣得也不多。
程军出来之后就跟蔡美娟说,自己可以给她买个好点的手机,不过,当然是有条件的。
蔡美娟看到程军一脸坏笑,马上就明白了他说的条件是什么。
这种事对她来说已经驾轻就熟,就算是接了个私活,于是她欣然应允。
两人就一块来到了程军的住处。
完事之后,程军给了蔡美娟400块钱。
程军觉得价格差不多了,但蔡美娟却嫌太少了。
她让程军给1000.
程军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哪肯给1000,说什么也不愿意。
结果两人就吵了起来。
蔡美娟就威胁程军:“你不给我就报警,说你强奸我。”
一听蔡美娟这么说,程军火气更大了。
他嘴里骂骂咧咧,并把蔡美娟往门外推。
蔡美娟一看他耍无赖,于是掏出旧手机,说马上就打110。
见蔡美娟来真的,程某急了,上来就抢手机。
蔡美娟不给,两人就扭打起来。
结果程军就直接掐上了蔡美娟的脖子。
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蔡美娟已经没气了。
一看死人了,程军也慌了。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慌也没用。
眼下最重要的,是处理尸体,不能让人发现。
于是,他找朋友借了车,连夜开到了小纪镇把蔡某的尸体扔到那边的河道里。
在抛尸前,他想到有种说法。
说人死后,眼睛里会留下最后看到的景象。
他害怕警察从死者眼睛里发现自己,就想把她的眼睛挖出来。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他用的菜刀没法挖眼睛。
于是,他就索性把头砍下来扔到了别处。
但是他没想到,尸体还是很快被发现了。
于是,在看到警方发布的通告后,他便一直密切注意着案件的调查进展。
在他发现警方开始调查手机店时,他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安全了,于是就匆匆逃离了扬州,去往了云南。
然而,躲了18年,终究躲不了一辈子。
这起悬了18年之久的无头女尸案,也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