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仁淑女士,我们怀疑你跟一起纵火案有关,请你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什么?什么纵火案,我不知道。”
“昨天晚上10点多,你去仁世医院干什么?“
“什么仁世医院?我没去过啊?”
“医院的监控都拍到你了,难道你想否认?”
“啊,我…… 我……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头疼。”
“还是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严仁淑想狡辩,警察不由分说就把她带回了警局。
但是对她的审问进行得很不顺利,这个严仁淑,似乎精神有点问题。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严仁淑,你老实交代,昨天仁世医院的火,是不是你放的?”
“放火?不是我,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要装疯卖傻。”
“火,大火,我女儿,我的女儿,我看到我女儿了。”
审问的警察听到她提到女儿,一惊:
“你女儿?你女儿也在那里?她现在在哪?”
“对,我看到我女儿了,在火里,她在火里。”
警察更奇怪了,这个严仁淑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救火的消防员说并没有人员伤亡。
“什么在火里,你说清楚一点。”
“就是我女儿,在大火里,我看到她了。”
“那你是看到火了?”
“是啊,看到了,好大的火啊,只要有火,我女儿就会出现。”
警察实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不过,既然她说看到火了,那就能证明她在现场。
“这么说,那火是你放的?”
问到这句话,严仁淑突然不说话了,她低下头,开始摆弄起自己的手指。
警察看她不愿意配合,声音严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