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要是放在现在,就很容易破,一查DNA就能进行排查。
但问题是,1986年的时候,DNA技术还没有普及,只能验出血型为B型。
只知道血型,范围太大了,根本没法锁定具体的嫌疑人。
技术的落后给破案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只能依靠警察们的经验和能力。
河升均在勘查完现场后,发现现场有几个脚印。
但当时对于足迹鉴定方面的知识也不够丰富,除了能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体重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价值。
经过对足迹的分析,河升均判断凶手的个子并不高,应该在170左右,体形中等。
不过,一个170左右,体型中等,血型为B型的男人,符合这样特征的人也太多了。
茫茫人海,光靠这几点想要找出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且,从犯罪动机来寻找突破口也有难度。
首先死者的年龄偏大,见色起意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又确实遭受到性侵。
从这一点判断,凶手的心理肯定有别于正常人。
至于是早有预谋还是临时起意,不好判断。
如果是早有预谋,那么凶手可能是对这种年纪的女性有特别的癖好。
如果是临时起意,要么是谋财,在这个过程中侵犯了死者,杀人是为了灭口。
但是从死者的穿着来看,并不像有钱人,所以谋财的动机也不成立。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心理变态。
河升均打算先查出死者身份,然后从她身边的人开始着手调查。
在发出认尸通知后没多久,就有一个中年妇女来警局,说死者很可能是自己的母亲。
“您母亲的年龄是?”
“我母亲今年71了,她之前来看我,在我家住了两天,前天回去的。但是昨天我父亲来我家找她,说母亲没回家。”
“你们出去找过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