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提出:凶手,可能不是一个人。
当然,之前警方已经分析出,凶手可能不是一个人,当时大家的意思是凶手有同伙。
但刘文的意思是,几次案件,不是同一个人所为。
毕竟有王辉模仿作案的情况发生了,所以刘文觉得,还有别人,也在模仿作案。
虽然几个案件看起来非常一致,但刘文还是发现了细微的不同之处。
比如,前两起案件,是在呼兰县城以外发生的。地点的不同。
其次,大家之前都分析出,凶手除了杀人抢枪之外,都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但刘文提出,在马福林案件中,凶手还骑走了两辆自行车,这个动作就是多余的。
要知道,当时警方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这种情况下,凶手还做出了骑走两辆自行车这种举动,这个其实有很大的风险。
最后一点就是,凶手同时对呼兰县境内和许堡乡都非常熟悉,这种熟悉,必须是曾经长期居住或者长期活动过才能达到的程度。
假如是同一个人,具备这一特性的,应该很容易就查到,但警方却始终没有发现有这样的人存在。那说明什么?
只能说明,不是同一个人。
呼兰县作案的人,对呼兰县很熟悉,而许堡乡作案的,是另外一个对许堡乡很熟悉的人。
另外,针对凶手的性格,刘文也做了分析:
“从这个人的作案手法来看,是对警察有刻骨仇恨的人,同时他非常冷静沉着,甚至可以说心狠手辣,这种人,可不是一般人,按理来说应该很好分辨,但2年多的时间,我们却一直没有发现符合这一特征的人,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所有人陷入了沉思。
确实,不管从哪一点来说,凶手都显得很特殊,但警方忙乎了2年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却始终没有锁定有一丝的目标,这到底是为什么?
这实在是令人费解的一个难题。
“所以我觉得,凶手不是一个人,甚至可能有好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