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寒烟不该动私刑,杀一国郡主……
今日,我若是要死,只能死在漠北国法上,而不是宫寒烟的刀。
否则,法不讲法,国不讲国,都学皇后,动用私刑?
一言不合就杀人,无凭无据就杀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当着众人之面就杀人?
漠北国定然,成为天下笑炳……
漠北的人民,都会有样学样,
滥用私刑,厮杀成风?
到时,漠北血色一片,王上拿什么治国?
漠北治国以来,信奉的就是一个法,一个仁政。
我死,没什么大不了,可是我如此死,羞辱啊?
是对漠北治国之本“法”的羞辱啊?
漠北的先帝祖宗们,还不黑了脸,漠北人民,如何在其他国家的人民面前,抬起头?
他们会说,我们是野蛮之人,都是一群蠢货。
皇后,你是爱她,可是这不是她,动漠北治国根本的理由,她不该在法之上,不该在法之外,不该成为特殊。
都是血肉之躯,她为何例外。
立法,就是杀该杀之人。
杀违法之人……
你们查清楚了吗?就杀我……
法令如山,法外无恩,法令平等,请王上按法杀我?
说到此处,我再次大声道:
我若是有罪,请王上按法,按照程序杀我。
而不是,无凭无据,无人证无罪证,不过三司会审,就直接,在漠北帝王,眼皮子底下,拿刀砍我?
宫家搞宴会,请本郡主来,本郡主和宫寒烟不对付,但是王上看上她,她就是皇后,我不得不来?
接下来,我说一下事发经过。
我今天被一黑衣人,引来宫家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