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起两片白切狼肉,先浸入蘸料里,裹上一层褐色的料汁。
李恒怀着些许期待,将肉片送进了嘴里。
并没有什么腥臭味,恰好相反,这狼肉吃起来咸辣鲜美,跟他吃过的狗肉有类似的口感。
据说狗就是由狼驯化而来的,这么一想,两者的肉口感相似也说得过去。
李恒本就腹中饥饿,这道白切狼肉又很合他的口味,所以干饭的速度比平时快了些许。
有了他带头,一众女生也跟平常一样,争先恐后的伸出了筷子。
这种场面李恒早就司空见惯了,不过当他不经意瞄到鹿小小吃肉的画面后,差点将嘴里的肉喷了出来。
鹿小小以极快的速度夹起一片肉,都没有蘸料汁就直接喂进了嘴里。
李恒刚准备提醒她,就见她端起装着蘸料的碟子,喝了一口料汁。
然后通过不断的晃动脑袋,使得肉片和料汁充分混合到一起,最后才开始细细咀嚼,享受美味的狼肉。
“哈哈哈...小小,哪有你这么吃肉的!”
鹿小小自创的吃法将李恒逗的合不拢嘴,都顾不上干饭了。
“切,少见多怪!”
给了李恒一个白眼后,鹿小小逐渐加快了加肉的速度。
“肉呢?盘子里的肉呢?”
等到李恒笑了一会儿后,才发现盘中已经没剩下几片肉,这下是彻底笑不出来了。
他有些怀疑,鹿小小是故意搞怪来吸引大家注意的,然而上当的只有李恒一人。
最后两片肉,剩余的蘸料,被李恒一股脑加进碗里,跟半碗米饭混一下做成了拌饭,李恒吃了个八分饱。
吃完饭,又休息了片刻。
“咱们该出发了,希望今天能抓到野猪吧。”
大家拆除了自己的帐篷,收拾好后,在李恒的带领下继续前行。
“小小,都走这么久了,你有发现血牙野猪的踪迹吗?”
李恒他们现在涉足的这片区域,应该鲜有人来过,周围杂草丛生,连一条像样的小路都没有。
“放心吧,我一直都有注意,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头血牙野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