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证据纰漏

藏国 高月 1385 字 2个月前

李邺嘲讽道:“有人见过我用什么飞刀吗?”

“有人见过,是军用的柳叶飞刀。”

李邺点点头,“好吧!我来一一说明情况。”

魏匡使个眼色,立刻有随从拿出纸笔记录。

李邺不慌不忙道:“安然居大酒楼是我家族的产业,由我父亲负责掌管,但他外派去润州为官,我父亲就托我有空替他看一看,前天晚上,我们一个同窗请客,二十几个太学士子去了安然居大酒楼,我也是其中之一,有很多同窗可以作证。

然后我上楼时,正好遇到孙济良搂着小歌女石莲下楼,石莲拉住我,求我帮帮她,因为石莲才十三岁,太小了,所以我就阻止孙济良带走她,孙济良骂我多管闲事,二楼很多酒客都看到这一幕。

我便强行把他和石莲分开,带他下楼,礼送他离去,孙济良的两个同伴和掌柜都可以作证,然后孙济良走了,我就回酒楼,去白玉堂参加宴会,事情经过就这样。”

“但你会不会又悄悄追上去,用飞刀杀了他?”

李邺摇摇头,“这是你们的想象,我这样说吧!孙济良被杀之地在山水酒楼旁边巷子口,距离安然居大酒楼大约三百五十步,我要跑过去,再跑回来,七百步路程最快需要多少时间?”

“我想至少一炷香吧!”

“这就对了,我从二楼带孙济良下楼,送他走后返回二楼,之间相隔时间半盏茶都不到,如果你们怀疑成掌柜和几个酒保会做伪证,那么二楼那么多酒客都可以证明,我下去很快就上来了,根本没有时间跑七百步去杀人。”

魏匡捋须道:“说得有道理,我们会去详细调查!”

主簿王信有些沉不住气道:“那飞刀怎么说?”

李邺哈哈大笑:“王主簿太高看我了,大唐会飞刀的人可不止我一人,如果是我杀孙济良,我用一块石头就可以把他脑袋砸得粉碎,何必用飞刀?”

“你是一时恼火,来不及考虑,便下手杀人!”

李邺不理他,又问魏匡,“是什么样的飞刀?你们带来了吗?”

“飞刀没有带来,是一把军用制式柳叶飞刀。”

李邺点点头道:“看来我需要拿出证据!”

李邺回房拿出一盒飞刀,“这就我用的飞刀,专门为我定制,全部用乌兹钢打造,重量都是九两二钱,差一钱都不行,你们可以把一盒二十把都拿回去核对,一般的军用制式柳叶飞刀都是七两五钱到七两八钱之间,而且是用普通生铁,可不是我这种乌兹钢。”

李邺又满脸嘲讽地对王信道:“王主簿是不是想说,我冷静下来,又临时又去兵器铺买一把普通军用飞刀?”

王信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很显然,李邺不是凶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