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合作愉快,组团开大。

面对陈国华的警告,基金经理马克丝毫不虚、直接回怼:“这位警官,我提醒你,你所说的【盯死我们】和【为所欲为】具体指的什么?我们运作的基金会,是商业局及金管局审批成立,运作过程完全符合港岛现行法律。

如果你无法对刚才的言论作合理解释,那你已涉及到公职人员滥用权力和警务人员恐吓普通市民两项不法行为。

我身旁两位是御用大律师,全程见证你的行为;做为合法权益被侵害者,我将在会后向立法局投诉你刚才的行为。”

·有两位御用大律师做为基金会法律顾问,外加陈国华言辞确实有些许不当,因此马克运用港岛现行法律,对陈国华发起反制,而且精准击中陈国华命门,让他在双方交锋中处于下风。

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港岛的社会制度所制,众所周知港岛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且高度资本化。

在高度资本主义社会,商人和资本是掌握最高权利的团体,政府和下辖的政务体系,本质是为商人和资本服务。

因此在92年的港岛,一个上亿美金基金会执行人,于港督而言,的确比一个警队总督察份量重许多,这也是港岛人人想成大水喉的原因。

陈国华有点懵,自从升职总督察,他感觉身边的人、即使是被他调查的疑犯、都变得和善起来,已经记不清上次被调查目标怼是什么时间,没想到今天再次重温一线办案气氛。

得知对方有两位御用大律师,陈国华行为举止顷刻间变得严肃起来,两位御用大律师的分量,他还是清楚的,因此没有刚进会议厅那股俯视众人的气势。

在港岛被称作御用大律师的人,总共不超过五十人,全部都是立法局委员;而立法局是制定港岛各项法令、政策最终的审批机构;在港督受权下,负责对各级公职人员监督和质询;因此‘御用’是指代表女王统治港岛的港督御用。

一旦陈国华刚才的言论,被两位御用大律师捅到立法局讨论,他将去立法局接受质询和答辩;不管最后答辩结果如何,对于陈国华职业前途将是重创,甚至被迫辞职,都是大概率的事。

可陈国华能顶着‘炽天使’的名头在港岛对人动私刑,其性格也非胆小怕事之辈,明知有两位御用大律师在,但他输阵不势,上前一步将头顶马克额头,说道:“这个基金会,干的是什么勾当,你心里不清楚吗!有御用大律师,了不起了!最好把尾巴藏好,否则我一定送你们吃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