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外的空气,清新而又迷人。

方静之叼着小烟,不禁感慨。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竟然能跟签儿享受一样的待遇。

这种感觉,真的美。

可怜的签儿啊,哥们在这个时代随便玩,就是不犯法。

你嫉妒不!

当看到蓝玉就站在牢房门口的时候,方静之忽然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都说闺女随爹,可这蓝采薇的长相,很明显不是随了蓝玉。

难道,不是亲的?

这不可能。

这个时代,还不会出现养了十几年的三个儿女不是自己的情况。

嗯,也不排除是没有鉴定技术的原因。

不过以蓝玉的地位,这压根也不可能。

如此看来,闺女不随爹,至于儿子……

蓝斌应该是个意外。

所以,自己以后一定要多多的找漂亮女人。

不为别的。

都是为了孩子啊!

家人们,谁能懂一个老父亲为了子女的苦心呐!

看到方静之毫发无损的出来,老王立马迎了上去。

方静之拍拍老王的肩膀,以示鼓励。

回头给你加鸡腿。

至于一脸期待的蓝玉。

方静之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走了过去。

蓝玉一愣。

这家伙,这么没有礼貌的嘛!

咱刚刚救了你啊喂。

不过大侄子这嘴上的小棍棍是什么玩意,还能冒烟,看上去很帅,很牛逼的样子。

蓝玉的脑海中,莫名出现一幅画面。

满是鲜血的元人金帐中,自己持刀而立。

鲜血顺着长刀,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染红了昂贵的地毯。

帐篷内是数倍于己的元人恶汉,凶神恶煞的瞪着自己,他狠狠吸了最后一口冒烟的小棍棍。

烟雾缭绕中,长刀疯狂的撕裂元人的躯体,鲜血洒在了他的身上,脸上,模糊双眼。

良久,帐门打开。

他浑身浴血,拄着长刀一瘸一拐的出了帐篷。

身后是血流成河,满地的元人尸体。

阳光洒在自己的身后,金芒一片,仿佛给他穿上了金色……的盔甲!

算了,这个不太敢,还是血红色吧!

他取下嘴里冒烟的小棍棍,抬脚踩灭,骑上门口的骏马,扬长而去。

空气中回荡一句:元人,都是垃圾。

想想就牛逼炸了有木有!

蓝玉兴奋的直打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