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躺在床上,胸口上放着满满的一大杯酒。
酒没有溅出来,因为他躺在那里,连一动都没有动,看起来几乎已像是个死人,连眼睛都始终没有张开来过。
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看起来就像是两撇眉毛,江湖人都说陆小凤有四条眉毛,其中两条便是他的胡子。
这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胡子,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忍不住细细看两眼。
他喝酒的姿势也非常古怪。
深深地吸一口气,胸膛上的酒杯立刻被他吸了过去,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也立刻被吸进了嘴,“咕嘟”一声,就到了肚子里,一滴也不剩。
他再吐出口气,酒杯立刻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半分也不差。
往常时日,会有一个青楼花魁,或者是名门闺秀为他倒酒,今日却只能自斟自饮,并且一只手死死握住酒壶,似乎只要一松开,酒壶便会飞了。
酒壶当然不会飞,但会被抢走。
被李瑾瑜抢走!
李瑾瑜看着懒洋洋的,好似在躺尸的陆小凤,笑道:“你这家伙,应了人家的事,竟然一点也不心急么?”
陆小凤道:“你不是来了么,有你胡大公子在,还有什么搞不定!哦,对了,你还是什么高公子、陈公子。”
李瑾瑜和陆小凤是认识的,初遇时李瑾瑜披着“胡八一”的马甲。
其实这事儿真的不怪李瑾瑜。
两人在云南结识,一同潜入五仙教秘地,偷喝镇教秘宝“五宝花蜜酒”。
五仙教也叫五毒教,遍地都是毒虫毒草,给人一种“云南虫谷”的感觉。
李瑾瑜觉得有趣,便披上了胡八一的马甲,直到两人分别,才说出姓名。
这也就罢了,偏偏两人此后又遇到过数次,李瑾瑜分别披着高进、陈家驹等马甲,让陆小凤好一阵取笑。
江湖中喜欢披着马甲行事的,可谓遍地都是,不过如李瑾瑜这般,每次换马甲都恰好被发觉,当真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陆小凤差点笑破肚子。
李瑾瑜哼道:“陆小鸡,本公子当时作为,只是为了好玩,如今这些名号全都不算,唯有一个李瑾瑜。”
“我是小鸡,你是金鱼,咱们两个倒是真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可逍遥不了几天了,你可要多出几分力气。”
“你喝酒过度,要喝死了?”
“你能不能说句人话?”
“喝死有什么大不了的,古往今来喝死的高人多不胜数,杯中之物看似寻常,实则才是真的杀人不见血。”
“歪理我说不过你,不是喝死,而是中了毒,花家负责人,那个号称温润如玉的花满楼,为了逼我尽快办案,给我服下了三日催心散。”
说着,陆小凤伸出胳膊,指着一条长长的红线说道:“红线到达心脉,便会毒入脏腑,大罗神仙回天乏术。”
且不提花满楼陆小凤早就相识,单说花满楼的秉性,便绝不可能下毒。
陆小凤此语,只是想要和李瑾瑜开个小玩笑,好好臭臭李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