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这个道理了。
白明用力点头,小鸡啄米也似:
“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绝不是风寒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