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之前一个人是怎么过的?”
“那可不一样,自从你们俩来了,虽然是吵了点,但是……”他说不出来了,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原来是那个长句子他不会讲。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但是我已经渐渐习惯了你们在我身边的日子,没了你们,我反而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了。
我的翻译有些肉麻,没别的原因,单纯想恶心一下莫西里。
“好了好了,我都知道,我现在有事,我今晚争取回家,好吧?”
“哎哎哎!陈歌呢,你不陪我,我找他去。”
这话听的跟什么一样,老公不陪,就去找男朋友陪?
“分手了。”我略下一句话,匆匆走了。
“哎哎哎!我这做了饭呢,白做了吗?哎不对啊,分手了?你们在一起过?啊?江舟!你等等我!”
莫西里追了出来,一把拉住了我,“不是你们怎么回事?你们俩……是我想的那样吗?”
“我跟他吵架了。”
“我不管,你得把他给我找回来。”
“凭什么?”
“就凭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得听我的。”
我翻了个白眼,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饭我回去吃,好吗?我现在真的有事,求你了,乖,回去吧,啊。”
我摆脱了莫西里,钻进了车里,车子一发动,莫西里就被甩在身后,最后,我只看见他还在跑着,嘴里不知道在喊着什么。
绕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本杰明的工作室。我对洛琳小镇还不算很熟悉,唯一很熟悉的,只有一号街,因为现在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几乎都在一号街。
三号街有些冷清,住户好像也没有那么多,本杰明的工作室在第669号,我转了两个弯才到。
工作室很大,而且比我去过的任何一家店铺都要光鲜亮丽。橱窗里摆着时装模特,那些衣服也很前卫时尚。
本杰明坐在桌子前,金色的卷发被他扎起,留下两边长短不一的鬓角垂在脸旁,嘴唇鲜红却干燥,手上的铅笔顺着他的动作前后左右地来回动着。
我上前敲了敲玻璃门,本杰明闻声放下铅笔,给我开门。
“你终于来了。”
“什么事?”
他挂上牌子,让我去楼上等他。
楼上并不是他的住处,而是很大的衣帽间和几张沙发,还有一面很大的试衣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