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歌,怎么了?”我朝身后看去,发现有个女店员正和她搭话,陈歌跟傻子一样愣在原地,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他不会说德语,英语说的也不好。”
“我知道了。”蔷薇走过去帮他解了围,他才一脸轻松地走进试衣间。
“你给他拿的什么衣服?”
“我可没拿,你那位朋友自己拿的,眼光不错。”
小主,
买了几件,我们就离开了。陈歌冷不不行,硬要把买的那件皮衣外套穿在身上才肯走。
我的理解就是,像极了我小时候买到新衣服穿出去炫耀的样子。
太平静了……真的太平静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再找不到事做我是真的要疯掉了。
案子呢?为什么不死人?为什么没有什么惨无人道心理扭曲毫无人性的实验室?那些变态呢?那些杀人狂魔呢?我请问呢?
陈歌看我有些“精神失常”,给我把早餐送到床边,坐了下来,“这样也挺好的,难得放松一下。”
“不,我要疯了。”
他抽了抽嘴角,说:“你还真是……先天探案推理圣体……一点都闲不住啊。”
“不行,我要去上班,再这样下去我要住进精神病院了。”我立马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漱。
陈歌当我面翻了我一个白眼,骂道:“你他妈消停点吧,祖宗。”
看我不听,他也无所谓了,抱着早餐盘坐在沙发上吃起来。他穿着宽松的灰色毛衣,这衣服快成家居服了,连续穿了一个星期都没看他换下来过。
我洗漱好,坐在他旁边,他用叉子叉了一根香肠递到我嘴边,“啊——”
“啊——”我张嘴咬了一口,德国的香肠滋滋冒油,味道确实不错。
“不是说要去上班吗?怎么不去?”
“累了,不想去了。”
“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