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讲故事

康浩也调笑说:“看你俩这气色,蜜月度的相当不错啊!”

坐在他们对面的陈雪冰闻言,顿感羞涩。她衣着精致,妆容靓丽,一看就是幸福小女人的摸样。

同样把幸福写在全身上下的方子杰挑眉问道:“怎么着,你羡慕啊?”

康浩笑骂:“羡慕你个大头鬼,谁还没经历过似的,想当年我带我太太去英国度蜜月,你跟那个夏洛特……”

这个名字刚一出口,他被方子杰在桌子底下狠狠的踢了一脚。

他连忙改口:“……先生、老曹他们就总来敲诈,足足让我请了大半个月的喜酒。那么,现在李先生的事解决了,接下来你要干什么?”

他岔话题岔的快,旁边的陈雪冰反应也不慢,明明知道那个“夏洛特”十有八九是位姑娘,但也装着没听出来,只是自顾自的喝咖啡。

谁没有个过去呢,她还没自恋到认为方子杰之前不应该与任何女人发生亲密接触,更何况是吃醋。

方子杰引着大家的目光,看向身处的商业街,道:“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在英国,从衣不遮体到街头混混,差不多第四年的时候,我遇见了约翰。如果不是他,我大概只能干些歪门邪道的营生,最多也就是玩玩街头骗术。是他让我见识到设局骗那些贪婪和为富不仁的人是件多么美妙的事。”

小东子和陈雪冰都没听他讲过这段经历,分别丢开自己心事,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

小东子问:“他算是你师父?”

方子杰:“外国人不大讲究这些。”

康浩揣测着方子杰讲这件往事的意图,说:“是咱们认识前的事吧,我也没听你说过他。”

方子杰:“对,我只跟了他一年多,他就跑去美国了。去年要不是和老曹回国,我很可能会去找他。约翰针对的目标都是坏人,从来没设计过老实人和穷人,所以行内都很推崇他,说他是当代罗宾汉。也就是咱们中国人理解中的侠盗义匪。但约翰崇拜的人是本世纪初最具有传奇色彩的金融骗子罗斯维特。”

小东子好奇的问:“这家伙又是谁,他又怎么个厉害法?”

(本节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