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language!(上)

纽约,曼哈顿,这处无比繁华又忙碌的城区,只有在夜晚才能稍显安静,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雪渐渐停了,空气依旧很冷,一整天的积雪堆在街道的两侧,被点亮的路灯染成暖色。

街道两侧的橱窗里,假人模特已经穿上了米白色的麋鹿毛衣,带着红绿相间的围巾,橱窗的顶端挂着一连串闪亮的灯泡,角落里摆放着多到夸张的礼物盒子。

虽然距离圣诞节还有一段时间,可这些占据了全纽约最好位置的商家们,早就已经为接下来的节日购物狂潮做好了准备。

中央环岛正中间那颗巨大的圣诞树已经按部就班,只是上面星星点点的灯泡还没有亮起来,礼物盒子上面全都是厚厚的积雪,还没来得及打扫,但合照的人群已经络绎不绝了。

阿卡姆疗养院西侧顶楼的会客室里,席勒一手拿着杯子,靠在落地窗前,看着楼下街道上正追逐打闹的孩子们,斯特兰奇坐在沙发上,正在把一些散乱的杂志收拾起来。

“也不知道昨天是谁跟我说,今年圣诞打死他也不会穿麋鹿毛衣的。”席勒没有转头,但是斯特兰奇却听出了他的嘲笑之意,他从鼻子里发出了嗤的一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蓝白相间的麋鹿毛衣。

那是一件非常普通的高领毛衣,从领子到肩膀是浅蓝色,然后是白色,然后又是浅蓝色,在白色部分有麋鹿和雪花构成的蓝色图案,可以说,这是一件在圣诞节穿出去十有八九会撞衫的普通麋鹿毛衣。

斯特兰奇一边翻着手里的杂志一边说:“我路过橱窗的时候,根本看都没看它一眼,只是我可怜那里卖不完货的柜员,所以就顺带着买了一件,不如说你,我还以为你是那种不爱凑热闹的人呢。”

斯特兰奇回头看向席勒,席勒也穿了一件麋鹿毛衣,他在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深绿色的麋鹿毛衣套在外面,胸口上有一只白色的麋鹿,这件毛衣的撞衫几率可就比斯特兰奇身上的那件要小的多了,但也并不能说是完全没有。

“毕竟,大家都喜欢这么穿,我也不想特立独行。”席勒喝了一口水说。

就在这时,推门的“吱呀”声响起,走进来的史蒂夫也穿着一件麋鹿毛衣,他看到斯特兰奇和席勒的打扮愣住了,史蒂夫挠了挠头说:“我还以为你们是那种不爱凑热闹的人呢。”

因为他身上穿的那件麋鹿毛衣非常完美的把斯特兰奇式和席勒的款式综合到了一起,红绿相间、胸口有一只白色麋鹿。

“我说队长,这颜色太老气了点,是你自己挑的吗?”斯特兰奇看向史蒂夫问。

史蒂夫走过来,坐到沙发上,弯曲手臂,把手撑在膝盖上说:“是尼克送我的,他说神盾局应该有点过节的氛围,不光是我,娜塔莎和希尔都收到了这份礼物,只不过她们嫌颜色和款式太老气,就没穿。”

“我却觉得刚刚好,毕竟,老气的衣服正好适合老气的人。”史蒂夫笑了笑说。

“但愿我下次去神盾局基地的时候,不要看到一颗巨大的圣诞树,上面挂满金色的铃铛,或者是屋檐上挂满各种小彩灯。”斯特兰奇在胸口画了个十字,三人都笑了起来。

“尼克的审美让我实在不敢恭维,虽然我们都是那个年代的人,可他显然不明白,那个年代的审美对于现在来说还称不上复古,只能说是老气。”史蒂夫摇摇头。

“说正事吧。”席勒走过来,把杯子放到桌子上,然后走到另一边餐台上,拿过其他两个杯子给两人倒水。

“我听说尼克想办一场圣诞舞会?”

席勒话还没说完,斯特兰奇就举起双手说:“我老天啊,饶了我吧,他不知道我们有多忙吗?”

“是的。”史蒂夫点了点头,用手摩挲着杯子,说:“你们也知道,他一直致力于把这些有特殊能力的人团结起来,组建起一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