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胡来毫无谋略的做法,也算谋士,也算军师?
早晚把你这个凶虎坑死!
贾诩信心满满,夺取天下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心狠手辣的谋略,凶虎迟早会发现那个冲动不讲章法的年轻人是个绣花枕头,会跑来请自己出山!
自己只需要等个一年半载,不,说不定几个月,凶虎就发现那诸葛亮不堪大用!
不,最好再快点,因为此地太难熬了!
贾诩简直要疯了,都说幽州垦荒难,他算见识到了,尤其是这不知道在哪里的荒山野岭,简直太可怕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幽州哪个地方,但此地周围荒无人烟,遍地沼泽密林,想逃走都找不到路。
就是真有人给贾诩指路,贾诩也不敢跑,没粮食没水,只怕不出两日就变成野外的一具尸体。
但此地环境之恶劣,让人发指,遍地毒蛇猛兽就不说了,现在到了夏天,开始滋生蚊虫鼠蚁,到处都是蚂蟥水蛭,毒蝎臭虫,贾诩有天早上醒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自己肚子上盯着两条比大脚趾头还粗的蚂蟥,一掌拍下去,溅了贾诩一肚子血。
中间也出现过几次疫病,很多人都病倒了,贾诩运气不好,也病过一次,被强灌了一肚子草药之后,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就是在凉州,日子都没这么难过!
活的这么艰难,吃的就更不用说了,每日便是粗粮杂菜饭,间杂以兵士打回来的野味,兵士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但对于吃惯了上层士大夫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的贾诩,就难以下咽了。
尤其是那些带着极重血腥味的野味,那是人吃的吗,简直是粪便和泥土混合的味道!
贾诩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提着一只刚死不久的兔子,一瘸一拐地向着远处一间草屋走去,沿途兵士们见了,也并未阻拦,因为这些劳动教化的犯人之间联系并不被禁止,只要他们不跑出营地范围就行。
何况这种遍地沼泽的地方,想跑出去,也并非易是事。
贾诩敲了敲几块木板拼凑成的破门,里面有个平淡的声音传来,“请进。”
贾诩闻言推门进去,里面曹昂坐在稻草堆上看书,见是贾诩,便坐起身道:“原来是文和先生,今日怎么有兴致过来?”
两人在宛城的时候早已经认识,但彼时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如今一同被发配到幽州,反而慢慢熟络起来。
贾诩提起手里的兔子,说道:“兵士们打来的,这玩意我吃不来,便给公子送来了。”
曹昂见了,失笑道:“文和先生怕是懒得动手吧?”
他提着着血迹斑斑的兔子出了屋子,在屋后的小溪里面洗干净毛皮,然后从靴子里面掏出一把带鞘小刀,熟练地几刀下去,便把兔子皮剥了下来。
曹昂又是一刀,将兔子肚子剖开,掏出里面的内脏,然后将其四肢斩开。
贾诩站在门口,看四下无人,才出声道:“看公子这幅模样,外人见了,谁也猜不出竟然是曹孟德的儿子。”
曹昂头也不抬,“那阿父的儿子,该是什么样子的?”
“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亦或,下城必屠?”
贾诩叹道,“看公子口气,好像对曹公很多做法并不认同啊。”
“老夫却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曹公这种人物,才能真正能平定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