盔甲这玩意,得勤保养着,说到底是铁做的,成天穿在身上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勤拾掇着点,就容易生锈。
甲胄不像刀,起了锈可没法磨,虽然也不是不能磨,但磨完之后防护力就大减了。
所以最好是用油脂隔三差五的擦一擦,在表面涂上一层油膜,既能防生锈,看着也光亮。
赵玉哼着轻快的调子,手中捏着个硬邦邦的猪油脂,仔仔细细的擦拭着。
他非常的专注,李承乾都在一旁站了小半会了,他竟也没有察觉,直到一个士卒冲着李承乾行礼,赵玉这才看到。
“殿下。”
赵玉匆匆站起作揖。
李承乾笑着摆摆手,而后摸了下甲胄,问道:“赵中郎将,你们百骑,所有人都是明光铠吗?”
赵玉骄傲的点点头。
明光铠为唐十三铠之首,是防护力最为优良的铠甲,由一千五百九十片鱼鳞甲和六百四十四片长条甲编缀而成,工艺非常的复杂,自然,造价也就不会低,在唐军之中,能做到人手一件明光铠的,也就只有百骑了。
如此,这盔甲就不单单只是盔甲了,它还是身份的象征,还代表着身为天子亲军的荣耀,赵玉自然会因此而骄傲。
李承乾接着问道:“盔甲还有多余的吗?”
“有。”
“去给我拿一套。”
赵玉不解:“殿下要盔甲做什么?”
“倒也不做什么,就是最近两日,晚上总觉得有些阴冷,想着屋里头摆副盔甲能好些。”
盔甲可震邪祟,这理由倒是过得去,赵玉没多想,转头喊来一个士卒,让他取套盔甲送到李承乾的屋里头。
“你接着忙,我不烦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