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面露困惑,询问:“殿下之意是何?”
朱允熥解释道:“试举一例,若一家共有十口人,儿女长大后必会分家自立。倘若将所有田地皆计入其父名下,未来难免会衍生出偏袒或是分配不均的问题。”
因此,为杜绝此等隐患,本座决定,在推行灵田令时,不再以家族为整体单位,而是细化至个人。
换句话说,一家十口,不可将二三十亩灵田尽数记于家主名下。应将每人手中的两三亩灵田,明确划归于每个人自身名下。
男丁得三亩,妇人亦得三亩,长子占三亩,幼女亦同。孙子辈再分三亩,孙女辈亦然。
以此个人为单位进行灵田分配与登记,而非以家为单位,便可有效避免家族内部出现不公之事。”
听闻此言,那府尹起初并未察觉其中深意,只觉似乎有些道理。
原先朱允熥所颁布的灵田令,确是以家中人口数量作为分配依据。
但那时分得的灵田,悉数归属户主或曰一家之首,显得较为粗略。
而如今朱允熥之意,则是要将每一寸灵田归属到每个人名下,不让它们集中在某一家之中。
然而府尹思及此处,突然意识到问题所在:这般做法岂非堵死了那些世家大族欲借大量人口冒充亲属以获得更多灵田的后路?
因为这些灵田已平均分配至每个人头上,而非全部聚拢在家族首领一人身上。
观此变化,府尹面色微变,朱允熥似笑非笑,心中暗道:
尔等竟敢在我面前耍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