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在一处名为醉香楼的酒楼前停下了,陶砚扭头朝身后的车厢恭敬道:“闵爷,已经到了。”
闵悉掀开帘子,和迭戈先下马车,把老修斯给搀扶了下来。他们一下车,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实在是迭戈和老修斯的长相太打眼了,虽然他俩穿的是明服,也依旧叫人觉得格格不入。
他们一进门,陶砚就跟接待的店小二说:“我们已经订好雅间了,春兰阁。”
“春兰阁在二楼,几位客官请随我来。”小二热情地引着他们上楼。
闵悉自己就是开饭馆的,所以对酒楼格外留意一些,这家酒楼规模起码比中国饭店大了两倍不止,一楼大堂里摆了二三十桌,二楼全是雅间。
能在京城开上这样规模的酒楼,财力之雄厚可见一斑。而且这酒楼绝对有过人之处,粗略扫一眼,一楼大堂的上座率起码到了八成,楼上的雅间里也听着不时有丝竹声传来。这是有食客点了卖艺的在雅间里助兴。
雅间名字也都以文人墨客喜欢的四君子“梅兰竹菊”命名的,春兰阁是其中的一间,小二先敲门,然后推开门:“客官,又有客人到了。”
门一推开,闵悉便看到了正对门口坐着的云霁。对方一见到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抑制不住,他站了起来:“来了?”
雅间中不止他一人,还有另外三名年轻男子,此刻也转过头朝门口看来,因为他们早就听云霁说了,今天一起吃饭的是他生死之交的义弟和两名从拂朗机来的洋人朋友。
“七哥!”闵悉进了雅间。
待闵悉三人落座,云霁给大家介绍:“这位便是我的义弟,闵悉。九弟,这三位是我的昔日同窗好友,听说你今日到京城,要为你们接风洗尘。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冯灏冯大人,锦衣卫指挥佥事……”
他刚说到这里,就被一个高壮汉子打断了话头:“什么大人,你要是还念着当初的同窗情谊,就别这么见外,叫我冯灏即可,我比云霁稍长,可以唤我一声冯大哥。”
闵悉赶紧抱拳:“冯大哥,幸会!”
另外两个不待云霁介绍,便自我介绍起来:“在下乔至廉,字明洁,跟云霁有过一起逃学的交情。”
“乔大哥!”闵悉从善如流,乔至廉看起来比较文弱,看他穿着,应当是个读书人。
云霁说:“明洁兄如今已是举人,他才华横溢,只待考取进士,以后便可平步青云了。”
闵悉忙道:“预祝乔大哥独占鳌头!”
“惭愧,惭愧!”乔至廉连连抱拳回礼。
最后一个是个圆脸胖子,长得一团和气:“我叫孙华,字文辉,我没什么出息,既没读书,也没从军。平生就爱吃喝,你可以叫我孙一口。”
冯灏一巴掌拍在孙华肩上:“文辉贤弟最是会吃,一种吃食他只需吃一口,便知好赖。所以京城的食肆酒楼甚至街边小摊,有新开的店,或者出了新品,都要请他尝一口,若是他觉得好吃,那名声就打出去了。”
闵悉恭敬抱拳:“原来孙兄是个美食家,失敬!”
孙华摸摸下巴:“美食家吗?这说法倒有意思。听云霁说,闵兄善做美食,不知可有口福品尝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