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黑水城哀鸿遍野,哈扎拉蠢蠢欲动(22)

眼见天色渐晚,律庆顿时心里一动。

他带着两百黑曜都绕过了主战场,并绕到了城南,然后踏上了前往加兹尼的道路。

......

黄昏时分,战斗已经分出了结果。

律庆军在装备、战力上大大领先,加上还有黑云都这种重甲骑兵,加兹尼人在支撑了两个小时后终于泄掉了最后一口气,霎时就崩溃了。

然后就是火云都最喜欢的追击环节了。

律庆已经知道了结果,便带着两百黑曜都出现在驿道上,没多久,果然有一小队骑兵拼命朝这里奔来。

律庆挥动了一下手中的破甲锥长枪,喝道:“儿郎们,这股敌人中多半有敌人的统帅,跟我上!”

这里是离开喀布尔后前往加兹尼一处较为狭窄的道路,两侧都是低矮的荒山,想要尽快回到加兹尼,此地是必经之处!

律庆很快就见到了一人,二十四五岁模样,身形同样高大健壮,穿一身耀眼的板链甲,还披着一件红色的披风,骑着一匹极为雄健的古尔马,手里握着一把十分夸张的弯刀!

那是一把律庆从未见过的大弯刀,瞧那分量至少有十斤重了,那人却轻松自如地单手握着。

见到前面还有拦路的,那人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一马当先握着弯刀冲了上来!

律庆自然不会退缩,握着同样十斤重的破甲锥长枪迎了上来!

“当!”

破甲锥枪尖对上了大号弯刀!

此时,那人显然是想用沉重的弯刀给律庆来一个横扫的,故此,对上枪尖后余势未消,刀刃继续向右侧扫动,按照黑云都的骑战之术,此时他就要抽回长枪,然后继续向前狂奔,此人则会留给后面的骑兵。

但律庆并没有这么做,他自然迅速抽回了长枪,然后上身猛地向后倾倒,躲过了大号弯刀的横扫,就在两匹战马交错之际,他突然使出了他亲自教授的刺枪六式中的回马枪!

一枪正中那人的肋部!

破甲锥,长一尺,顶部又细又长,用上了述律部铁坊最好的、已经逼近后世钢料的铁料,只要力气足够、运用得当,这世上没有任何甲胄可以抵挡,连时下欧洲人的板甲也不行。

那人惨叫一声,然后就扔掉了弯刀,不过依旧还在马上!

“俘虏此人!”

律庆一边大喊着,一边继续向前冲,等他冲到尽头时,又连番刺杀了至少四名古尔甲骑!

......

小主,

天色完全黯淡下来时,所有的战斗都结束了,此时的律庆已经再次回到了喀布尔城!

他也知道了这次前来援救喀布尔的加兹尼大将是谁。

沙姆斯-乌德-丁·伊勒图特米什!

以后我们称呼他为沙姆斯。

别人显然不知道此人是谁,不过熟读历史的律庆却知晓。

他来自钦察部落,还是一个钦察贵族的王子,长相英俊、英武不凡,后来在亲兄弟的妒忌之下将其驱逐出钦察部,还当成奴隶在布哈拉发卖,被当时的泰尔梅兹总督艾柏克以十万银币买了下来。

十万银币,估计是布哈拉奴隶市场自从成立以来最贵的奴隶了,可想而知沙姆斯的吸引力,就算银币不值钱,也至少有五千第纳尔金币的价值。

后来艾柏克还将自己的独女嫁给了他,不过此时沙姆斯又被古尔苏丹基亚斯丁瞧上了,还让他作为自己的助手,也即此时流行于波斯、河中、古尔一带的小维齐尔/沙黑纳尔。

这样的人都是被当做大维齐尔/沙黑纳来培养的,可见沙姆斯的能耐。

不错,沙姆斯还在钦察部落时就曾到过麦地那学经,又在呼罗珊当过奴骑兵,精通波斯、突厥、大食三种文字,还能用这三种文字撰写华丽的文章和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