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见过能打的,比如隔壁高校的几个混混学生。
他亲眼见过那几个牲口靠着几根棒球棍追着十几个人跑。
可眼前不同啊,动枪了。
枪声响起,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心脏一停。
在看周围,芬格尔早就老实的蹲在了吧台后面,甚至还有闲心拿起一瓶气泡酒品尝。
至于袁罡,枪声响起之时,他就是一个低头,三步之内躲枪,而且还有时间进行攻击。
肾上腺素开始飙升的路明非能清晰的看到那枚子弹擦着对方的头皮而过。
接着就是利落的顺势夺枪,袁罡左手横拍打掉对方的手枪,回身一脚踢飞另一个。
接着近身快打,那眼花缭乱的动作下,让路明非感觉自己在看电影。
十几个人,等路明非终于呼出下一口气时,这些人已经全部倒下。
再看一眼另外两人,已经默契的开始装钱了。
一看这事就没少干。
“不是,你们两个有这手段,为什么我们昨天要吃泡面?”
看着满地呻吟爬不起来的外国壮汉们,路明非忍不住问道。
“人不被逼急了,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对了,你可以松开他了。”
此时路明非看向手中,那个白人壮汉已经昏过去了,再看另一只手,上面是碎裂的酒瓶。
就在袁罡动手的时候,有一个人冲向了路明非,可只是一个照面对方就被路明非制伏并且被爆了头。
所以说混血种就是天生的战士。
哪怕是下意识的防备动作,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抵抗的。
急忙松开手,并扔掉酒瓶,路明非大口喘息着。
他感觉这次留学之路有点不同寻常,他这还没到学校呢。
“三万六千美刀,这应该是他们昨天的收获,作为他们的重要据点之一。”
“后续应该还有赃款被送来。”
芬格尔此刻看了眼手表,在结合诺玛之前给出的情报,推测后面还有大货。
月末了,帮派成员该发钱了。
“小路,搭把手,把这些人扔到后面的酒库里。”
“芬格尔,检查弹药,我们来个请君入瓮。”
三万多,打发要饭的呢!
库隆·卡尔,明面上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总,私下里也做走私的买卖,尤其是倒卖古董。
而寻声犬就是他最为重要的合作伙伴,捞偏门,没点道上的兄弟可不行。
此时他向着打击者酒吧走出,身后两个手下,一个人手里拿着钱箱,另一个拿着一件密封的木头盒子。
他准备和这位合作伙伴谈点小生意。
刘易斯·库勒,寻声犬的老大,曾经靠着一手轮胎运货法快速发家,并集结了一批敢打敢拼的寻宝猎人。
之后从一条街开始,逐渐成为了当地最大的帮会首领。
昨晚疯狂了一夜,临近中午他准备去酒吧喝点清新的,顺便和自己的老朋友谈笔小买卖。
可等来到酒吧,他居然没看到熟悉的手下。
“嗯?人呢!都死光了!”
见到目标人物出现,伪装成酒保的袁罡用着利落且清晰的爱尔兰语说道。
“码头上新来了一批货物,他们去帮忙了。”